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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集中开展明察暗访
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将被查处
本报讯(记者 李静)记者昨日从市纪委获悉,长沙将针对“会所中的歪风”开展专项整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指出,将采取综合整治措施,坚决取缔违法设立的“私人会所”,全面整顿违规经营的“私人会所”,严格禁止公款到“私人会所”消费,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出入“私人会所”的行为。
方案明确,“私人会所”及“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是指接待规模不大、消费档次较高、有一定隐蔽性和私密性、接待的对象面向特定人群或客户定位面向高档消费人群的场所,名称中不一定有“会所”、“会馆”等字样,不一定实行会员制,不一定从事经营活动。
本次整治工作由市纪委负责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市住建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林业局等相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具体负责相关工作。主要任务包括七个方面。
对全市“私人会所”及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其中重点是公园、历史建筑、行政事业单位用房、公用设施等公共资源内设立的私人会所和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截至目前,长沙9个区县(市)已向市纪委提交了摸排情况报告。
对利用公共资源开设的“私人会所”及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进行清理整顿。违规开设的要一律予以取缔;经批准设立的经营场所,带有会所性质的,一律限期整改。
对全市“私人会所”及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开展执法大检查。对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和存在其他违法行为的,依法进行查处。
严格禁止公款到“私人会所”进行消费。财政部门不得将私人会所和高档消费场所作为定点消费场所;凡私人会所和高档消费场所消费的费用,一律不得公款报销,也不得转入摊派或变通处理;审计部门加强对公务接待的财务监督和审计监督,及时纠正、坚决制止违规行为。
市纪委牵头对全市“私人会所”及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进行明察暗访。此项任务将在“两节”期间集中开展,结合违规使用公车、公款大吃大喝等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重点查处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和到私人会所吃喝玩乐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