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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设立环卫工因公伤亡救助金 2月8日起执行

A-A+2014年1月17日08:54华声在线-湖南日报评论

  华声在线―湖南日报1月16日讯(记者 陈永刚)今天,长沙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长沙市环卫职工因公伤亡救助资金管理办法》,决定设立环卫职工因公伤亡救助资金。从今年2月8日起,因公伤亡环卫职工可获得救助金。

  环卫工人每天在车来车往的马路上清扫作业,危险性相当大。据环卫部门提供的数据,长沙市每年因车祸、中暑等意外伤亡的环卫工有数十人。为切实保障环卫职工合法权益,尽可能弥补其损失,长沙市政府决定设立环卫职工因公伤亡救助资金。救助资金由市财政局和市城管执法局设立“双控”账户,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市财政局每年拨付200万元,用于环卫职工因公死亡、残疾、重伤救助。因公死亡的环卫职工家属可申请8万元救助金;因公致残的职工,十级伤残可申请救助金5000元,伤残程度每提高一级,救助金标准提高5000元,最高不超过5万元;因公重伤的职工,依据所用医药费用给予相应救助,最高不超过3万元。

  长沙市城管局负责人解释,该救助资金将用于长沙市城区环卫局、各环卫作业单位从事环卫作业的职工,包括道路清扫职工、垃圾站和公厕打扫员、渣土现场监管员、道路和站厕一线管理员及洒水车、机扫车、垃圾运输车驾驶员等。救助资金与医疗、工伤保险及社会各界救助不相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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