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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城市低保标准为上年最低工资标准33%

A-A+2014年1月11日08:15星辰在线-长沙晚报评论

  本报讯(记者 朱华)昨日,湖南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社会救助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实施情况新闻发布会,宣布统一的城乡低保指导标准已于今年元旦正式启动,城市低保标准为上年最低工资标准的33%,农村低保标准为城市低保标准的50%。

  2013年湖南省城市低保对象143万人;农村低保对象287万人。城市低保月平均保障标准345元,比2012年提高10.6%;农村低保月平均保障标准175元,比2012年提高14.3%。全省五保供养对象51.3万人,年分散供养标准2715元,增长18%,集中供养率为27%。在2013年,全省还发放临时救助资金2亿元,救助40万户次,户均救助500元。

  据湖南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唐白玉介绍,从2014年1月1日起,全省实施统一的城乡低保指导标准。城市低保标准为上年最低工资标准的33%,农村低保标准为城市低保标准的50%。各地在执行时不得低于全省指导标准,有条件地区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适当上调。 

  “以前,群众申请低保,可能审批部门只是经过入户现场查看、走访街邻核实情况;以后,我们将引入‘收入和财产’核实机制,以遏制和杜绝骗保、违规批保现象存在。”唐白玉表示,到“十二五”末,全省将全面建立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的工作目标。

  目前,全省城乡低保、农村五保、百岁老人、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重病重残人员,以及当地政府认可的特殊困难家庭成员均纳入了医疗救助范畴,并取消了救助门槛,提高了救助封顶线和救助比例。2013年,全省救助城乡困难群众520余万人次,其中直接救助(住院、门诊救助)90余万人次,资助参保参合430余万人次,发放医疗救助金近12亿元。

  而在已普及对农村0-14岁儿童先心病和儿童白血病的大病医疗救助基础上,目前湖南省正在探索将妇女“两癌”(宫颈癌和乳腺癌)、终末期肾病和职业病等20个病种纳入救助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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