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经湘西自治州委批准,湘西自治州纪委州监委对湘西自治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党委书记、支队长向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
向阳在担任湘西自治州永顺县公安局政委、局长等职务期间,违反政治纪律,伙同他人销毁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规用公款送礼;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经商办企业,从事营利性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私设 “ 小金库 ” 并违规支出,负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利用职务便利,采取虚构事实骗取国家资金的手段,伙同他人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巨大,涉嫌贪污罪;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罪。
向阳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公安民警,背弃初心使命,丧失理想信念,毫无纪法意识,执法犯法,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州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州委批准,决定给予向阳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向阳简历
向阳,男,土家族,1968 年 11 月出生,湖南古丈人,大学本科学历,1993 年 7 月参加工作,1998 年 6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3 年 7 月至 2002 年 3 月,湘西自治州公安局治安科科员、湘西自治州公安干校民警;2002 年 3 月至 2009 年 12 月,历任湘西自治州公安局法制科副科长,涉税犯罪案件侦察支队国税侦察大队大队长,法制科科长,直属分局局长,禁毒支队政委;2009 年 12 月至 2019 年 7 月,历任永顺县公安局政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县公安局局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2019 年 7 月至今,任湘西自治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党委书记、支队长。
潇湘晨报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