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永州5月10日消息(记者傅蕾 通讯员尹世禄)5月5日,湖南永州江华瑶族自治县纪委发布江纪通〔2017〕15号通报,该县自来水公司副经理欧某等5名国家工作人员上班时间去公园游泳,受到全县通报,责令5人作出书面检查。

  2月10日,江华瑶族自治县纪委、县作风办对全县的作风建设情况进行了督查。发现少数干部职工无视作风纪律要求,上班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当天下午上班时间,县自来水公司副经理欧阳湘江、县林业局务江林业站站长杨高月、县人社局就业服务局副局长张江彬、县法院工作人员颜颖剑、县国税局一分局工作人员唐重学等五人,未履行正规请假手续,在滨江大道涔天河湿地公园处游泳。

  情况核实后,根据《江华瑶族自治县关于对违反作风建设要求影响工作执行力行为问责的暂行规定》,该县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将未履行正规请假手续提前离岗的欧阳湘江、杨高月、张江彬、颜颖剑、唐重学等五人向全县通报,给予书面检查问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