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浏阳日报

  合伙砍了66棵树,他逃亡四年后自首

  “我早就想回来了。”5月5日,逃亡4年后,经过市森林公安局做工作,在家属配合下,与人合伙盗伐66棵树的张某决定投案自首。

  张某的到案,标志着市森林公安局积案清理专项行动取得重要进展。

  浏阳日报记者罗时茂通讯员邱明智

  装修房屋,合伙砍了66棵杉树

  2013年4月下旬,张坊镇陈桥村的吴某为了筹钱装修房屋,邀集本村村民张某到当地山场盗伐林木。同年5月15日下午,俩人将砍的杉原木和杉原条转运下山时,被山主发现并报案。

  市森林公安局张坊派出所民警现场清点,吴、张两人共砍了66棵杉树。经检尺测算,共计材积4.198立方米,折合活立木蓄积7.072立方米。

  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吴某伙同他人违反国家森林保护法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采伐他人的林木,数量较大,其行为构成盗伐林木罪,系该案主犯。

  因其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加上有悔罪表现,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谅解,予以从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

  同伙领刑,他逃亡四年后自首

  主犯吴某获得从轻判决,而从犯张某在吴某被抓后,为逃避打击选择外逃,后被列为网上逃犯进行追逃。

  “四年间一直在紧盯这个案件,期间也多次上门,但张某没回来,像消失了一样。”办案民警介绍,直至近日,市森林公安局启动积案清理,多次找其家属做工作,要求劝回张某。在家属配合下,5月5日,张某投案自首。

  “在外面的日子不好过,我早就想回来了。”张某称,外逃后,他不敢用身份证,不敢去正规的企业,四处打零工为生。他知道森林公安随时要抓他,整整4年都没回家。正因为与家里失去联系,他也不知道吴某获得轻判,“否则我早就回来了。”

  延伸阅读

  森林公安正在开展积案清理专项行动

  目前,市森林公安局正在开展积案清理专项行动,按正常办理案件、未破案件及久拖未决案件分类梳理自2012年独立行使执法权以来遗留的在侦未结案件。对正常办理案件启动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及刑事速裁机制,快侦快破,迅速办结一批刑事、行政案件。对久拖未决案件,由局领导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制订整改措施,拿出追逃侦查方案,限时办结。

  截至昨日,该局共侦破、办结积案57起,其中森林刑事案件23起,公安行政案件7起,林业行政案件27起,追回逃犯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