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宁发布
2017年5月4日晚,新宁县公安局民警在新宁县金石镇富丽城一居民住宅内将自杀未遂的犯罪嫌疑人杨某坤(女、27岁,户籍新宁县黄金乡菜杉村1组人,原籍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县)成功控制,破获一起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
2017年5月4日20时许,新宁县公安局金石派出所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一名小孩因家暴受伤经新宁县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案发现场成功控制自杀未遂的犯罪嫌疑人杨某坤,并将其送往医院治疗。因案情重大,本案移送刑侦大队侦查。
经查明,犯罪嫌疑人杨某坤系受害人李某昊(男,现年3岁)的生母。2017年5月4日18时许,杨某坤叫儿子吃晚饭,儿子因贪玩磨蹭没有理睬,杨某坤一气之下将儿子叫到厕所,采取打耳光、踹腹部的方式对儿子进行殴打教训,不想儿子随即出现鼻腔流血、手脚冰凉,神志不清等症状。惊慌失措之下,杨某坤割腕自尽未遂。19时许,杨某坤表嫂回家发现这一情形后,急将李某昊送往新宁县人民医院抢救,后经抢救无效死亡。杨某坤后主动报警投案,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杨某坤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新宁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本案在进一步侦查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