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安倍

  633人起诉安倍晋三参拜靖国神社,其中有多名常德人


	12月2日下午,“安倍参拜靖国神社违宪诉讼”庭审现场。受访者供图

  12月2日下午,“安倍参拜靖国神社违宪诉讼”庭审现场。受访者供图

  记者 袁树勋 报道

  12月2日下午,日本东京地方法院。

  高峰从原告席上起身,调整呼吸,准备陈述。

  他从湖南常德赶来,是这场跨国诉讼633个原告中18名居住在常德的民众之一。

  被告方,是日本首相安倍晋三和日本政府。三年前,安倍参拜靖国神社的行为,被指控违反日本宪法,给原告们带来精神伤害。

  庭审现场,安倍没有出庭,他的代理律师也始终没怎么说话。

  从2014年10月到现在,这场官司打得太久,让双方都有些疲惫。好在,它就快见分晓了。

  起诉 阻止安倍继续参拜

  事情追溯到2013年12月26日。当天,安倍晋三参拜了东京靖国神社。几天后,安倍在元旦讲话中宣称,“夺回强大日本的战斗,才刚刚开始。”一时间,舆论哗然。

  远在湖南的高峰,接到了日本律师一濑敬一郎的邮件,他们曾结识于那场国际关注的侵华日军细菌战诉讼案。当时,一濑到常德调查侵华日军投放细菌弹的情况,高峰是当地一名实习律师。后来,一濑成了知名的反右翼律师,高峰担任了常德日军细菌战受害者协会会长。

  一濑告诉高峰,他的团队已联合几个国家的反右翼民间人士,准备起诉安倍,“希望常德方面也能加入。”高峰应允。一场庞大的跨国诉讼,很快成型。原告来自中国、日本、韩国、德国等国家和地区,最初是364人,后面陆续增加到633人,其中18人是住在常德的普通民众。

  2014年10月17日,原告律师团向东京地方法院提起诉讼。他们认为,安倍晋三使用公车、以“内阁总理大臣”的名义登记并参拜靖国神社,违反日本宪法中的“政教分离”原则。日本政府和安倍晋三一起被列为被告。“我们的目的,是裁定首相参拜行为违宪,阻止其今后继续参拜。”一濑敬一郎2014年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安倍的参拜行为是对世界和平的挑战,包括中国在内的全世界爱好和平人士,都有权利成为原告。”

  准备工作很繁琐,每名原告递交的陈述资料,都要整理译成日语。诉讼很漫长,隔几个月要开一次庭。2015年,高峰和另外9名常德原告准备出席庭审,却意外被拒签。“拿着日本律师发来的出庭邀请函,向日本驻华大使馆申请签证。之前参加细菌战诉讼,也是这么操作的。”高峰回忆,“但那次我们被拒签了。”

  数月前,高峰又得到消息,此案突然换了裁判长。而新裁判长却还没和原告们照过面——日本法庭又很注重当事人陈述。情况对原告一方不利。

  经过争取,法庭同意增加一次庭审。不过,出庭名额只有四个。“一濑联系我,说无论如何都要来一趟。”高峰说,另三个名额,给了一个中国香港知识分子和两个日本原告。这回,高峰申请了旅游签证。12月1日凌晨3点,高峰以游客身份抵达日本。

  庭审 陈述后发现被告律师毫无表示

  12月2日下午两点半,庭审开始。4名原告、20名当事双方律师、80多名旁听者,把法庭挤得满满当当。其中,被告方来了11个律师,1个代表安倍晋三,其余代表日本政府。

  20分钟,是法庭给高峰的时间,而且还得留10分钟给翻译。作为第一个原告发言,高峰挺着胸膛作完陈述,准备迎接被告律师刁钻的提问,却发现对方毫无表示。

  后来他才知道,被告方的辩护策略很简单:坚持安倍的参拜属于私人行为,与日本政府无关,也就无所谓“政府违宪”;宣称参拜行为没有给原告造成实质肉体伤害,不应给予赔偿。上述辩护词,在以往十次庭审中已重复多遍。这次庭审,被告律师团都没怎么说话。

  如果没有那两个日本原告,两个半小时的庭审会很沉闷。第一个日本原告是六十来岁的日本市民。“他的叔叔是二战日本军人,死在战场上。他认为叔叔是受日本政府欺骗,才参军的。现在政府和首相还在美化战争,他很愤怒。”一旁精通日语的中国香港原告小声翻译,高峰看见日本原告拿出叔叔出征前的全家福,向法庭展示,“他拿照片的手,都在颤抖。”

  另一个日本原告挥舞着照片,大声质问,“为什么至今都不愿反省?”照片上,记录了他参加反战活动时遭受日本右翼分子暴力冲击的场景。

  判决 福冈判决是“最好的结果”

  原告律师方透露,此案将于明年2月结审,4、5月份判决。很多人关心,判决结果会如何?从以往的判例来看,对于原告,一般是“最坏的结果”、“回避核心问题的判决”以及“最好的结果”。

  首相参拜是公务行为(代表日本政府介入宗教事务,违反宪法),是原告的核心诉讼理由。但在“结果最坏”的那类判决中,法庭否认了这点,更谈不上对“是否违宪”进行裁判。

  2005年,针对小泉纯一郎参拜的某次诉讼判决,东京地方法院就曾作出此类判决,解释称小泉虽然佩戴“内阁总理大臣小泉纯一郎”字样的胸牌,但这仅是官衔的一个标志;他献花的钱,也是自己出的……这些都没有超出私人行为的界限,不能认为是首相职务行为。这无疑是个让原告极其失望的结果。

  相比之下,所谓“回避核心问题的判决”,原告可能还好接受些。历年的“首相参拜违宪诉讼”中,这类结果占了多数。它一不对参拜行为的“公”“私”进行界定,二不做宪法判断。

  2004年的福冈判决,是目前为止对原告来说“最好的结果”。判决书认定小泉参拜属“公务行为”,“他(小泉)具有强烈的以内阁总理身份进行参拜的意志……本法院为尽职责,判定该行为违宪。”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结论只出现在“案情分析”中,而不是“判决”部分。换句话说,它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法律约束力。但这毕竟是历史性的突破。不久,小泉再次参拜靖国神社,但不再以“内阁总理大臣”的名义登记,也没有换上神道服。

  福冈判决书中,真正具有法律效力的“本院判决”,驳回了原告们精神赔偿的请求。这意味着,名义上原告败诉了,但他们达到了主要目的,即法院裁定小泉参拜行为违宪。小泉即使不满,也不能上诉。因为名义上,他胜诉了。

  福冈判决成为里程碑式的案例,支持者称赞它“为之后的诉讼指明了方向”。

  庭审外 起诉“源于某种信念”

  即使获得了“最好的”判决,也无法阻止安倍继续参拜靖国神社。清楚这个道理的日本原告和律师为何还要花费人力财力,来组织这场诉讼?高峰觉得,是“源于某种信念”。

  抵达日本的那天,在一濑的律所里,他看到几乎每面墙下都堆满了资料。其中大多数和细菌战诉讼有关。从1996年开始,一濑多次前往湖南、浙江、江西等地,调查日军在70年前在中国犯下的罪恶。

  “他把清算日本的战争责任,对抗好战势力,当成毕生的使命。”高峰感慨,“细菌战诉讼结束了,但一濑的使命还没完。”

  高峰有时候想,“为什么会有这么多日本人,耗尽半生精力去清算自己国家犯下的罪孽?”

  他也提到了王选。曾留学日本的王选,担任过细菌战诉讼原告团团长,被称为“能让日本列岛沉没的女人”。

  [来源:潇湘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