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长沙9月23日专电(记者谢樱)记者23日从湖南省人社厅了解到,湖南省决定从2016年1月1日起,为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调整增加基本养老金。

  据介绍,湖南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70元。此外,对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再增加2.5元,缴费年限不满1年的记为1年。对按照省人民政府湘政发〔2015〕38号文件规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以本人2015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每月增加4%。因工残退休人员按调整标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不足159元的,按159元调整增加。

  同时,湖南对2015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至8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25元。对2015年12月31日前年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35元。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5元。

  湖南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所需增加的资金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筹措,国家和省财政给予适当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