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桂东12月30日讯(通讯员 陈应明)一对年轻夫妇驾车回娘家时,把横穿马路的4岁小女孩撞倒,为逃避责任,妻子郭某甲指使丈夫郭某乙逃逸。12月29日,湖南省桂东县人民法院对郭某甲涉嫌交通肇事罪一案作出一审判决:郭某甲犯交通肇事罪,处有期徒刑七年。
经审理查明,2月下旬,郭某乙驾驶面包车搭乘妻子郭某甲等人,途经桂东县贝溪乡路段时,将突然横穿公路的4岁小女孩郭某丙撞倒,并将其卷入车底。郭 某乙立即停车查看,发现受害人躺在其车左后轮位置上,身体一动不动。郭某乙上车告知郭某甲撞晕了人,郭某甲指使郭某乙逃逸。郭某乙遂在明知车底下有人的情 况下,驾车往岳母家方向逃跑,将郭某丙拖拉12公里并致其死亡。后来,夫妻双双被民警抓获归案。
此前,同案犯郭某乙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