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曾经是市级优秀党员、市级优秀公务员,却因为底线失守,坠入腐败的泥沼;嗜赌妻子向他的服务对象借钱,他非但不制止,反而利用职权违规插手工程项目帮“借款人”办事以抵消债务;面对“红包”、礼金,他来者不拒,甚至创造机会让老板们“乘虚而入”;一方面注意“维护形象”,每年生日以“躲生”名义外出“考察”、旅游,另一方面,“考察”费用一律由老板“埋单”并收受老板们送上的生日“红包”;他做贼心虚,常担心自己被盯上,又舍不得收手。湖南省湘潭市水务局原党委书记、局长余国伟祸起萧墙,权力被亲情绑架——

  12月17日,湖南省湘潭市水务局原党委书记、局长余国伟收受贿赂案二审,在该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日前,余国伟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雨湖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6个。

  2014年初,湘潭市纪委接到群众举报,反映雨湖区畜牧水产局局长胡德忠、副局长陈荣兵涉嫌受贿问题(另案处理)。调查中,多名工程承包商供认,他们均是通过上任市畜牧水产局党委书记、局长余国伟向胡德忠、陈荣兵“打招呼”后,才得以承包一些工程项目,且事后都以“红包”向余国伟表示感谢。抓住这一线索,湘潭市纪委将余国伟收受贿赂问题一举突破。

  记者了解到,湘潭市纪委工作人员在对余国伟的基本情况进行摸底时发现,余国伟早年曾因工作能力较强、廉洁奉公,被湘潭市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004年任职湘潭市畜牧水产局局长、2010年担任湘潭市水务局局长期间,余国伟又3次在公务员年度评定中被湘潭市政府给予嘉奖。

  一名履历上如此优秀的干部,缘何坠入腐败的泥沼?

  随着调查的深入,余国伟妻子胡某(另案处理)的供述让余国伟的违纪轨迹逐渐清晰。胡某表示,一切都源于自己好赌,因赌博背负了巨额债务,因此她打起了余国伟管理服务对象的主意。

  2006年,胡某在一次饭局中结识了余国伟的服务对象——湘潭市某公司董事长严某。此后,胡某以手头紧需要钱周转为由,向严某“借款”10.5万元。碍于余国伟的“面子”,严某只得借给了胡某。

  余国伟深知妻子的赌债“窟窿”较大,因此得知此事后,并没有表示明确反对,而只是抱怨道,“利用我的关系借钱,太伤我面子了!”

  为回应严某的“慷慨解囊”,余国伟只得利用职务之便对严某的项目建设予以关照,最终使其获利40万元。严某也“知恩图报”,将胡某打的10.5万元的借条撕毁,表示不用还了。就这样,余国伟以抵消债务的方式,收下了服务对象的第一笔贿赂。

  胡某意识到这是一条“生财之道”,于是她如法炮制,不断向余国伟的服务对象借钱,且次数越来越频繁、额度越来越大。据纪律审查人员介绍,从2006年到2014年,胡某打着余国伟的旗号,共向余国伟的服务对象借款248万元,其中30.5万元由余国伟以利用职务便利帮忙办事的方式抵消。

  尝到受贿甜头和权力“好处”的余国伟,渐渐地将权力变成了为己谋利、为少数人办事的工具。在其多达12卷的案卷中记者发现,案卷所记录的受贿经历几乎如出一辙:利用市畜牧水产局局长、市水务局局长的职务之便,为水利工程建设老板或养殖户等服务对象提供项目建设便利,并从中收受贿赂。

  而一些服务对象,也对余国伟进行疯狂“围猎”。逢年过节、乔迁新居、老人生病、妻子生日、孩子升学……只要有机会,得到过余国伟关照的老板都会趁机给他或他的家人送上几千元甚至上万元的“红包”、礼金。面对这些“心意”,余国伟从来都不拒绝,甚至创造机会让老板们“乘虚而入”。一次,余国伟与几名下属“带彩”打牌,当余国伟表示没钱时,在一旁围观的工程承包商唐某心领神会地拿出7000元“借”给他。据唐某交待,此后他又先后4次在余国伟“带彩”打牌时“借”给他2万元。

  在人前,余国伟十分注意维护自己“优秀干部”的形象。近年来,他每年过生日都会外出“躲生”(不在家过生日以躲避送礼人),邀请几名老板去外地考察。所谓考察,实际上是旅游。考察费用由下属机构或同游的老板负责,自己则在旅途中神不知鬼不觉地收下老板们送上的生日“红包”。据统计,从2008年至2014年,余国伟共计收受生日“红包”8.7万元。

  余国伟常常担心自己会被纪委盯上,但又舍不得收手。一次余国伟向工程承建商曹某提出没有能力偿还妻子几年前所借的20万元。曹某立刻心领神会:“这钱我不要了,谁问起就都说还了。”余国伟又担心银行账务往来记录会露出马脚。曹某搪塞“银行只能查当年记录”。余国伟信以为真,抱着侥幸心理,将这20万元放入自己腰包。

  截至案发,余国伟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取严某、曹某等15人所送财物96.55万元,全部用来偿还妻子的赌债。

  “余国伟的受贿行为,固然有他自己思想意识上的原因,但家庭作为预防和抵制腐败的一道重要防线也不容忽视。从余国伟腐败案中,还应吸取亲情绑架公权使其走上贪腐之路这一教训,让好家风成为清白为官的第一道屏障。”湘潭市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中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