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长沙讯 12月8日,省纪委三湘风纪网发布消息,近日,经怀化市纪委立案审查并报请市委常委会议批准,决定对旷蓉晖、滕树旗2名严重违纪的处级领导干部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市城市建设投资管理中心原主任、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原总经理旷蓉晖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利用担任市城市建设投资管理中心总工程师、副主任、党组副书记、主任及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的职务便利,在工程建设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犯罪。

  市委巡视联络办公室原副主任滕树旗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利用担任市纪委监察局纪检监察二室副主任、执法监察室主任兼市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兼办公室副主任等职务便利和影响,在工程项目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犯罪;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将改善农业生产条件项目部分资金据为己有;严重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未经过依法批准,非法占用土地;长期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

  旷蓉晖、滕树旗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以权谋私,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决定给予旷蓉晖、滕树旗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旷蓉晖、滕树旗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记者杨杰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