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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开始农村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 为期两个月

2018年08月28日 09:08 衡阳市公安局 

  小编从 8月27日衡阳市农村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我市将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从9月1日开始,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农村交通安全“集中攻坚”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将严查酒驾、醉驾、毒驾,违法载人,非法运营,拖拉机违规上路行驶,无牌和报废机动车上路行驶,骑摩托车不戴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

  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胡志文要求,要牢牢抓住事故预防的牛鼻子,集中开展农村地区交通安全整治行动,严防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要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基础工作,加强道路安全设施建设,不断推进道路交通安全法制建设;要时刻保持严管严治工作态势,筑牢源头防线,确保道路安全性能升级改造,在全社会营造文明、安全、有序的氛围,为省运会助力;要严格倒查追责,严格督导考核,确保农村道路交通事故防控工作取得实效,确保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和省运会安全。

农村交通安全“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六个严禁”

(一)严禁“三驾”违法行为

  公安交警部门严查酒驾、醉驾、毒驾等三类严重违法行为,一经发现一律依法顶格处罚;涉嫌犯罪的,一律立案侦查追究刑事责任。

(二)严禁违法载人

  公安交警部门以拖拉机、三轮车、低速货车为重点,联合乡镇政府、农机部门开展违法载人专项整治行动,对违法载人行为一律顶格处罚;对违法载人的拖拉机一律吊销有关人员的操作证件;对在工程作业中使用拖拉机、三轮车、低速货车等车辆违法载人造成交通事故的,一律倒查工程项目管理单位责任。

(三)严禁非法营运

  交通运管部门以面包车为重点,开展打击非法营运专项行动,对非法营运行为一律顶格处罚;涉嫌其他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一律移交公安交警部门依法从严处理;涉嫌犯罪的,一律移交公安部门立案侦查。

(四)严禁违规拖拉机上路行驶

  农机部门严把拖拉机注册、检验关,对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强制标准(GB7258和GB16151.1)的拖拉机,一律不得注册登记。公安交警部门、农机部门联合开展拖拉机专项整治,对无牌、达到报废年限、逾期未检验拖拉机上路行驶的,一律扣车,并依法从严处理。

(五)严禁无牌、报废机动车上路行驶

  县级道安委牵头组织对辖区机动车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清理无牌、报废机动车辆,督促车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公安交警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无牌、报废机动车上路行驶的,一律扣车,并依法顶格处罚。

(六)严禁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上路行驶

  市、县道安委牵头组织开展摩托车 “戴帽工程”宣传劝导活动。公安交警部门要联合乡镇政府开展摩托车不戴头盔专项整治行动,对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的违法行为,督促驾乘人员配备头盔后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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