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
158吨猪肠油、猪杂碎,甚至还有血迹未干的死母猪皮,在一户农民家中,却变成了52吨成色各异的地沟油。今天上午,长沙“地沟油”第一案在宁乡县人民法院开庭。
工人:病死猪皮熬油,熏得想吐
如果脱下身上印有监所编号的“黄马褂”,50岁的唐谷民看上去与乡间的老农并无多大区别。审判庭大屏幕上公布的起诉书,解释了他站上被告席的原因。
“2011年年初至2011年12月,被告人唐谷民从宁乡县南田坪乡大地肉类制品有限公司购进158余吨猪小肠油、碎猪皮、猪皮上剥下的碎肉等肉制品加工废弃物(俗称‘地沟油’)……炼制油脂共计52吨,分别作食材销售到餐馆、粮油店。”
而提炼这批“地沟油”的场地有两个,一个是唐家院子里的水泥池,约4平方米,池中放猪杂碎,池底用煤炭加热。另一个,则是唐家的厨房。平均每天产油量700斤左右。
“原料就堆在地上,主要是猪心、猪肺等猪身上的杂碎,还有一些病死母猪的猪皮。”据唐谷民雇佣的两名工人介绍,炼油时,工人们不得不戴上口罩,“臭味熏得人想吐,为了卖相好看还会添加一些消泡剂。”
老板:全家都吃这种油,吃不死人
这些用病死猪皮提炼出来的油,工人们不敢吃,但唐谷民却敢吃。在庭审现场,唐谷民承认曾授意老婆用这些油炒菜,并发动儿女和工人们一起吃。
“吃不死人,不会造成什么后果。”庭上,唐谷民反复狡辩着这一句话。他坚持认为,自己购买的原材料来自冷库,比较新鲜,只是生产卫生不达标,根本不能算地沟油,不会给食用者带来身体危害。
但一份来自执法部门的油品化验报告,却给出了截然相反的答案。案发后,工商部门对油脂进行了抽样化验,从中发现了大量对人体有害的成分和致癌物质。
宁乡县人民检察院的公诉人指出,这批“地沟油”的主要流向除了岳阳的一家动物饲料厂,还包括粮油铺、工地附近的小饭馆、食堂以及少量宁乡居民的餐桌。
宁乡县玉潭镇的粮油老板陈建新因销售唐谷民生产的地沟油,与其一同站上了被告席。因为贪图便宜,陈建新购进了1000斤地沟油,工商部门查扣时只剩下400多斤,大部分已被转售至工地食堂。
检察院:制、售地沟油最高可判死刑
经过一上午的庭审,法院认为唐谷民生产、销售有毒、有害产品(地沟油)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2年,罚金1万元;陈建新销售有毒、有害产品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1年,罚金5000元。
据了解,此案是长沙市首例涉“地沟油”食品安全刑事犯罪案。而唐、陈二人也成为因制、售“地沟油”而获刑的头两名罪犯。
“依照我国《刑法》第144条规定,因制、售地沟油,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最高可判死刑’。”宁乡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易为志表示。
■记者 龚化 王智芳
通讯员 宋一异 邓梦曦
新闻连线
全国首个特大地沟油案
58家企业浮出水面
9月6日,国内首个特大全环节“地沟油”案牵连企业浮出水面,共计58家企业被证实牵涉其中,涉及饲料、食品和制药等领域,其中湖南省宜昌正大有限公司为湖南唯一“上榜”企业。据了解,该案于8月22日至29日,在宁波进行了开庭审理。目前,已有初步结论,但尚需评估再向外公布。
此外,湖南还有两家上市公司的关联公司深陷其中。其中,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000702.SZ)旗下的驻马店正虹饲料有限公司,使用了河南惠康油脂公司勾兑过的油脂产品作饲料油。
■据广州日报
三招识别“地沟油”
在炼制地沟油的过程中,会产生很多对人体有重毒的物质,如黄曲霉素、苯并芘可以致癌症。那么怎么识别呢?
1.看颜色。及格的油是透明状,而地沟油有多种化学成分,会混浊和不透明,瓶底可能还有沉淀。
2.闻气味。及格的油会有油脂本身的香味,细闻地沟油,可以闻到一点酸味,有一种怪怪的化学成分的气味。
3.尝味道。正常的油尝起来会有香的味道,但是地沟油尝起来会酸,也有苦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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