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无前例——三一告赢美国总统

2012年3月

 三一关联公司罗尔斯公司收购四个在美国俄勒冈州风电场

2012年9月28日

奥巴马以涉嫌威胁国家安全为由,签署总统令叫停罗尔斯公司在俄勒冈州投资的项目

2012年10月1日

罗尔斯公司递交诉状,认为奥巴马违宪,将奥巴马列入被告

2012年11月28日

华盛顿地方法院举行首场听证会,法官并未当庭做出裁决

2013年10月9日

三一对奥巴马的指控被驳回 三一随后再次向法院提出上诉

2014年7月15日

三一总裁向文波在微博上宣布,三一起诉奥巴马总统在美国巡回法院获胜

起诉缘由——尊严比金钱重要

三道禁令让三一无路可走

“我们无路可走了。”吴佳梁说,“这个限制意味着我们什么也做不了,而且要无条件放弃。”

霸道美国屡次打压中国企业

在许多中国企业看来,他们“走出去、到海外去攒钱”的国际化进程中,受到美国方面“不公正”待遇太多,特别是在“涉嫌威胁国家安全”方面。

三一敢闯敢干敢做“出头鸟”

三一与奥巴马的对垒绝不是偶然,背后有很多内生因素。向文波说:“如果我们受到了这种不公正的待遇就忍气吞声,我认为这不是我们三一人做事的方法。”

中国企业需要得到公正待遇

“三一通过这个案件在向美国提出警示,中国企业需要对到公平公正的对待,三一状告奥巴马已升级为维护中国企业在美国的权益和尊严的一次战斗。

维权意义——中国企业不再沉默

中企:已成337条款最大受害者

《1930年美国关税法》第337条规定:美国国贸委员会有权调查有关专利和注册商标侵权的申诉,及开展涉及盗用商业机密、商品包装侵权、仿制和虚假广告等内容的调查。

向文波:用美国法则解决美国问题

向文波表示,这次起诉更多地是为了中国企业的尊严而战。他直言,起诉奥巴马完全是“无辜、无奈、无路可走”,正在用美国法则解决美国问题。

前商务部部长:支持企业依法维权

前商务部长陈德铭说,关于三一重工诉奥巴马案,我们有一个总原则,中国政府支持企业海外依法维权,要求各所在国法律公正透明,保护中国企业投资。

美媒:这是一个“里程碑事件”

连美国当地媒体也认为,三一集团起诉奥巴马案是一个“里程碑事件”,标志着中国企业开始奋起反抗在美受到的不公平待遇,同时也反映了中企海外投资策略越发强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