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新浪湖南|新闻|城市|美食|时尚|旅游|汽车|同城|惠购|站点导航|世界杯

|邮箱|注册

新浪湖南

新浪湖南> >>正文

三一起诉奥巴马或无胜算 回应:尊严比金钱重要(2)

来源:中国经济周刊2012年10月30日10:20【评论0条】字号:T|T

  为什么是三一?

  在许多中国企业看来,他们“走出去、到海外去攒钱”的国际化进程中,受到美国方面“不公正”待遇太多,特别是在“涉嫌威胁国家安全”方面,三一不是第一家,也不会是最后一家。

  2011年,美国众议院情报委员会从开始着手对华为和中兴通讯进行调查,理由是“担心中国政府可能会将这两家公司售出的电信系统和设备变为在美国本土进行间谍活动的工具”,给美国国家安全带来风险。

  2010年,华为联手美国贝恩资本,拟以22亿美元并购网络设备制造商3COM公司,但遭数位美国国会议员指控,称该收购交易将威胁美国的国家安全,华为最终宣布退出收购计划。

  2009年,中国西色国际签署协议,拟以2650万美元收购总部设在内华达州的优金金矿公司51%的股权,因CFIUS认为该交易威胁美国国家安全,随后被迫放弃收购。

  2005年,中海油竞购优尼科时,美国国内的反对者称优尼科具备军民两用深海探测技术,可用于武器试验,尽管中海油报价超出雪佛龙约10亿美元,最终仍黯然出局。

  2002年,中国和记黄埔公司收购美国环球电讯公司,即在CFIUS审查程序尚未完成之前,亦因涉嫌威胁美国国家安全而主动撤销了申请。

  美国的“霸道”

  在美国,CFIUS是外国公司赴美投资安全审查的最重要关卡。CFIUS成立于1975年,是一家隶属于财政部但跨部门运作的政府机构,包括国务卿、国防部长、商务部长、司法部长、总统国家安全事务顾问等12名主要成员,负责评估和监控外国投资对美国国家安全的影响。

  实际上,CFIUS很少对赴美投资行为展开正式全面调查。有数据统计,1975—2005年间,CFIUS接受通知的案件1520多起,提交调查的案件仅有25起,而提交美国总统决定的案件更是凤毛麟角。一般来说,企业一旦“招惹”上CFIUS,往往在第一阶段的审查中就遭遇强大压力而退出。

  中国企业赴美投资,最早因“涉嫌威胁美国国家安全”而遭美国总统否决的投资行为发生在1990年,美国总统老布什否决了中国航空技术进出口公司(下称“中航技术”)对西雅图飞机零件制造商的并购,该中国企业没有就该案提出诉讼。

  三一电气风电项目被否,是22年来美国总统首次以国家安全为理由阻止外国企业在美国进行收购交易,此前也从来没有中国企业因投资被拒而起诉美国总统。

  在《中国经济周刊》的采访中,更多的中国企业家认为,“涉嫌威胁美国国家安全”只是美国针对中国贸易保护主义的一个由头,旨在打压正在美国市场逐渐风生水起的中国优势企业,为进入美国高端竞争市场的中国企业设下重重障碍。

  除国家安全外,美国在贸易方面“敲打”中国方式更多体现于反倾销、反补贴,只要有企业或者行业向美国商务部或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申诉,美国政府即能启动针对某种产品的“双反”调查。

  中国加入WTO后,中美数年来在“双反”调查的交锋中虽互有胜负,但美方获胜比率明显高于中方。相比“双反”调查,打着“国家安全”旗号的CFIUS更显霸道。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精彩推荐更多>>

相关报道

发表评论

新浪简介|新浪湖南简介|广告服务|商务合作|联系我们|客户服务|诚聘英才|网站律师|产品答疑|网上举报中心|互联网辟谣平台|不良信息举报平台

新浪公司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