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4名天心一中初一的女生,她们约好来到湘江风光带看烟花。正准备回家时,4人中的黄同学发现附近一名女子包被偷。
此刻,李同学一个箭步冲上去,一手抓住小偷肩膀,用腿往前一挡把小偷摁倒在地。黄同学上前质问,小偷见她们穿着校服,一巴掌打在黄同学的脸上,试图逃脱。4人却死死将小偷抓住,随后,她们拨打了110报警。民警很快赶来,将歹徒控制住。
“要不是有她们提醒,勇敢地将小偷抓住,我的包可能再也追不回来了。”失主对4名初一女学生勇擒小偷的行为表示感谢。女学生的班主任张颖表示:“很正常,她们平时表现就很不错。”但民警和律师同时提醒,未成年人遇到类似情况时,首先要注意自身安全,见义勇为时不要贸然采取行动。
见义勇为值得提倡,但是未成年人见义勇为是否值得提倡呢?[详细]
广东省曾公布2012年“谴责见死不救行为、弘扬见义勇为精神”的九项措施。其中,有四项是针对鼓励“见义勇为”的,包括拟将“见义勇为”的概念扩大为“保护国家、集体和他人合法财产安全。参与抢险、救灾和救人等行为”;除存在重大的主观过失,见义勇为者对其见义勇为的后果一般不承担法律责任;栽赃诬陷或者打击报复见义勇为人员的,将会视情节予以训诫,直至追究刑事责任。[详细]
见义勇为被捅伤乃至身亡的新闻屡见报端,未成年人见义勇为甚至付出生命代价,人的生命是最珍贵的,无论是自己生命的还是他人的生命,生命权永远大于物权,在物质利益受到损害时,是不能以生命为代价去挽救的,“见义勇为”的真正道德内核不是让人去拿生命冒险。
公民要做的事情有三条,一是保护好自己;二是及时给有关部分(如拨打110、120等)反映现场情况;三是在该事件的诉讼阶段予以作证。[详细]
  见义巧为,就是遇到危机时能巧妙处理,既能处理危机,又能保证自身的安全。
    王大伟表示,在危急情况下要做出因人而异的反应:如果你是军人、警察等有能力制服歹徒、应对突发事件的人,那么该出手时就出手,将歹徒扭送到公安机关自然是最好的选择。
    然而,如果你是老人、妇女、儿童等势单力薄人群,不要硬碰硬,因为与经过训练、配有装备的警察不同,面对手握利刃的歹徒,普通人很难在搏斗中免受伤害,这时要记住“抓贼有诀窍,自护要低调”。
    抓贼有诀窍是指,选择力所能及的事情做,如记下歹徒的相貌特征及逃跑方向、记录车牌号、伺机和及时报警等,当公安机关抓住不法分子时,要积极配合指证。[详细]
结语:这是一个开放性的话题,并没有绝对正确的结论。欢迎您登陆新浪微博阐述您的观点,期待您的高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