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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秘鼓浪屿百年老别墅 老宅能抵住岁月吗?(图)(2)

来源:潇湘晨报2012年9月14日09:34【评论0条】字号:T|T

  晃岩路47号,据说主人曾为李清泉叔父李昭北。

  “李昭北之前,这栋房子最早由林巧稚的父亲修建,林巧稚在此出生,说是林巧稚故居也有道理。”厦门市规划委员会顾问、厦门市文物保护专家组成员龚洁说。龚洁八十高龄,研究鼓浪屿老别墅超过二十年。

  新中国成立前后,南洋华商和各国使节纷纷撤出鼓浪屿,遗留下成片空房。

  1953年,国家开始进行社会主义改造。1956年,中央批转《关于目前城市私有房产基本情况及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意见》,私有住房被纳入改造范围。

  私房改造大致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对整个房产业进行公私合营改造。房产业合营之后,原房主每年可以获得房产值5%的收益,俗称“五厘定息”。

  当时,鼓浪屿许多别墅、商铺被“定息”。民国年间厦门“豪门”卓全成的长孙卓载欣拿出一份祖父留下的房租明细,显示在1956年,卓家名下包括自住房在内的80余处房产全部纳入“公私合营”范畴,卓家获取五厘房租。

  1958年,第二阶段“私房改造”开始,主要针对私宅,即“经租”。当年,厦门市成立私房改造办公室,自住房超过100平米以上的多余面积,全部交由政府统一“经营租赁”。政府代收租金,一小部分返还房主,称“定租”。

  孙中山委任的“福建讨贼(陈炯明)军总指挥”许春草在鼓浪屿建的“春草堂”,三层楼有两层被“经租”。

  “突然有一天,政府说要经租了,安排两家不认识的人住进我们家二楼,我们一家人被迫全部搬到三楼居住。”许春草之孙许多康说。

  据厦门国土资源与房产测绘档案馆数据,截至1959年3月,全市共改造1153户、2742幢。

  1959年,福建对华侨私人出租房也进行改造,只不过起点提高为150平米。截至1961年春,纳入改造的华侨业主有787户,房屋2638幢。

  “晃岩路47号”,就是一处“社会主义改造房”。“私改”后,该栋老宅陆续住进一些本地居民。

  “没有任何接管手续,政府安排二十几户人家住进来,”陈亚星说,“那是我婆家祖辈时的事情。”

  “清退”政策

  我现在住的楼房产权为家族共有,丈夫所占份额比例很小。不能免俗的我,也还是担心有朝一日落得无处栖身。

  ——摘自舒婷《老房子的前世今生》

  对于最能证明“晃岩路47号”权属的房产证,陈亚星说,“‘文革’时被烧掉了。”

  卓载欣也记得,“文革”时,祖父被赶出位于鸡山路12号的自住别墅,房契房产证全被烧毁,一些陌生人住了进来,“有些是政府安排的,有些是自己擅自搬进来的。”

  许家“春草堂”也有同样遭遇。1973年,许家连第三层楼也不能独住,其中半层被他人占用。

  据厦门市房管局档案统计,“文革”期间,厦门市共接管、代管房屋2351户,建筑面积27.77万平方米。

  1978年,根据中央文件指示,各地开始清退“文革”中被占用的私宅。1980年代,各地又开始落实侨房政策,清退被“错改”的侨房和私房。

  各地清退的标准和进度各不一样。厦门的清退工作分为三个层面。

  首先清退的,是“文革”时“接管、代管”的房屋。

  “文革”后期,卓载欣就收到厦门市“革委会”通知返还鸡山路12号别墅:先是1973年还给底层和第三层,然后是1976年还给第二层。

  但是,除了“自住房”,其他房产似乎不在清退范围内。卓载欣称,卓家剩下的八十余处房产并未归还。

  第二步清退的,是“私改”房。

  1985年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城市私有出租房屋社会主义改造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决定清退“错改的一部分房屋”,包括自住房和不够改造起点的出租房两部分。但“已经纳入社会主义改造的私有出租房屋,一律属于国家所有”。

  根据《意见》,卓家的鸡山路12号别墅属于“一般应退回原房”的“自住房屋”。而卓家另外八十余处房产,之前都被用作出租,属于“社会主义改造范围”,不在退还之列。

  与“私改”清退同时进行的,是“侨房”清退。

  根据1984年中央《关于加快落实华侨私房政策的意见》的通知,对“错改”的侨房,参照国内“私房”政策一般予以退还,对海外有较大影响的华侨,若“本人”要求,“可按适当放宽原则处理”。

  春草堂就是按照“侨房”政策清退。

  “1980年代初,父亲联系国外的伯伯、姑姑们一起要回了房产。”许多康说。

  据统计,截至1995年,厦门市共退还私房7.98万平方米,退还侨房17.91万平方米。

  根据相关规定,若晃岩路47号房主真为李昭北,房产或可以按“侨房”处理方式要回。若房屋性质用来自住,也可按“错改”程序要回。但若房屋属于出租私房,其讨要或将漫漫无期。

  “清退工作时,我们也有找到晃岩路47号,但当时没有找到所有人,也没有找到‘管家’之类的托管人,因此才由政府托管。”龚洁说。

  龚洁还称,“1987年,有人要拆掉房子,是我以‘林巧稚故居’的理由把它保护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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