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6日电(记者 张斌 李勇)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关系困难群众生活和社会和谐稳定的“民心工程”。5日,以全国政协委员、省政协主席胡彪为第一提案人,联名在湘全国政协委员提出提案,建议国家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当前农村低保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加大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力度,适当提高保障水平,逐步实现城乡统筹,让更多的农村低收入家庭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把这一“民心工程”做好做实。
我国自启动城市、农村低保工作以来,城乡低保制度不断完善,工作不断规范,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逐步提高,为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提案认为,相对城市而言,农村低保工作起步较晚,在救助范围、保障标准、规范管理和基层能力建设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尚未实现应保尽保、保障水平偏低、基层工作能力建设亟须加强等。
提案建议,进一步加大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加强农村低保资金的统筹工作,逐步提高农村低保资金基数,特别是加大对中西部地区农村低保资金的投入力度;逐步提高保障标准,根据实际需要,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和公共财政能力相匹配、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相协调、与物价指数变动相衔接的农村低保资金投入和运行机制,逐步提高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在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同质同步的地区,积极探索统筹城乡低保标准,逐步实现城乡低保一体化。
提案还建议,按照人、财、事相统一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基层社会救助工作能力建设,出台关于社会救助机构和队伍建设的规范性文件,切实解决基层社会救助工作队伍建设中存在的一系列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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