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标注
“嚼食槟榔有害口腔健康”
事实上,阳浙金一直想维权,但想到以个人名义起诉槟榔厂家,既没什么特别有力的证据,又没专业人士帮助,“赢官司的希望非常渺茫”。
阳浙金嚼食槟榔的遭遇经过《法制周报》报道后,长沙陈平凡公益律师团队找到了阳浙金,并为其提供免费法律援助,进行公益诉讼。
代理律师陈平凡表示,阳浙金根据治疗时相关医生的提示,对槟榔相关资料进行了详细查询与了解,同时咨询了多名相关医学专家,最终才得知大量食用槟榔有导致舌癌、口腔癌、食道癌的风险。
阳浙金认为自己的上述症状完全是因嚼食被告生产的“小龙王”牌系列槟榔所致。为此,阳浙金认为 :“小龙王”牌系列槟榔,在其外包装袋上均未标注“大量食用有害口腔健康”的警示语,严重侵犯了包括原告在内的所有“小龙王”牌系列槟榔消费者的知情权!
陈平凡说,阳浙金多年来大量嚼食槟榔从而患上了让人不寒而栗的“舌癌”,其健康权受到了极大的损害,并对其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状告小龙王索赔事小,而告诉广大消费者嚼食槟榔的潜在危险,促使槟榔企业在外包装标注有害口腔健康才是大事。”在此问题上,阳浙金与陈平凡始终保持了一致的观点。(法制周报新闻热线:0731-84802117)
百余嚼食者将排队起诉槟榔企业
陈平凡表示,自从呼吁槟榔标注“有害口腔健康”大型公益行动发起以来,目前已有200余消费者与其团队联系,其中有100余人表示希望能得到法律援助。
陈平凡介绍,下一个起诉人,为湘潭嚼食者凌建军。凌亦是本报早前报道的槟榔嚼食者受害人之一。
凌建军于2009年10月经湖南省肿瘤医院主任医师李赞确诊为口腔癌。后经过接近7个多小时的手术,凌建军脸部从脸颊右侧口腔处动刀至颈部,右侧口腔内壁全部被割除,右侧牙床及上下六颗牙齿全部被拔出。 如今,凌建军右脸颊的肉已经换成了右大腿的肉,右侧脸部完全变形。而右大腿上也因此留下了一道30公分的疤痕。
放眼全国,事实上消费者起诉槟榔企业早有发生。本报于2009年独家报道了全国首例消费者起诉槟榔企业案。
该案中,湖南某大学2001级研究生林坚,一纸诉状将“胖哥”槟榔告上了法庭。林坚在起诉书中提到,自1998年开始,他开始食用“胖哥”槟榔,2005年后,平均每天消费“胖哥”槟榔2包。此后,林经常出现口腔溃疡、牙龈出血、牙周肿痛等症状。
2009年2月20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认定,上诉人林坚未举证证明其患有口腔溃疡、牙周肿痛等疾病与其长期食用的“胖哥”槟榔有直接因果关系,故依法驳回上诉。
谈及官司的胜数,陈平凡律师笑而不答。他表示,作为湖南第一起成功起诉的案例,本身就意义重大,这标志着湖南槟榔消费者拿起法律武器打响了规范槟榔生产、标示的第一枪。
分享到:
1月6日上午,南京下关发生持枪抢劫案,一男子从银行取20万出来时被持枪劫匪一枪打中脑袋当场死亡。[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