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长沙各大汽车站都随票附带销售一种标价2元的“乘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用于对在交通事故中受伤或死亡的旅客及家属进行赔偿。不少细心的旅 客却发现,所购车票下方一排小字中写道,“所购买的车票票价中含有旅保金”。那么,“旅保金”又是什么险种呢?作用何在?与“人身意外险”有什么区别呢?
提及“旅保金”, 旅客是十问九不知,而让记者匪夷所思的是,相关部门对此也是含糊其辞。最终,记者了解到的情况是,“旅保金”已于1996年取消,车票票价中是否包含了这项费用尚不得而知,本报记者将继续关注。■见习记者 黄帅
被旅客忽略的“旅保金”
5月23日下午,记者来到长沙汽车南站进行调查。
前往娄底的乘客方志芳买车票时顺带也买了保险,花费56元。记者看到,车票的实际票价为54元,另外2元则是保险费。保险单上注明是“乘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投保2元可获得2万元的保险金额。
在记者的提醒下,方志芳才注意到票面最下方的一行小字,写着“票价含旅保金”的字样 ,“‘旅保金’到底有什么作用,与‘个人意外险’又有何区别呢?”方志芳很疑惑。
随后,记者在候车厅随机采访了近十名旅客,几乎所有旅客都没有注意到车票上所提及的“旅保金”,更不清楚具体用途,不少旅客就表示,“我之前根本不知道已含有保险了,否则,就会考虑要不要买个人意外险了。”不过更多的旅客认为,“买一份个人意外保险,毕竟不贵,买了算图个安心吧。”
这笔费用有点糊涂
旅客们的疑惑也是记者的疑惑,“旅保金”到底属于什么险种?该如何赔偿,乘客发生意外又应该由谁来赔付?记者就“旅保金”,先后向新华人寿、平安财险等保险公司进行了咨询,这些保险公司都表示不太清楚,有的甚至不知道“旅保金”的存在。
之后,记者又致电省物价局,长沙汽车南站相关负责人等,同样表示无法解释“旅保金”。
最终,湖南龙骧集团副总经理胡彬给出了答案,他表示,目前企业并没向保险公司投所谓的“旅保金”,“上世纪80年代,客运还没购买任何保险,国家规定在票价 中收取2%的‘旅保金’,用于交通事故中的一部分赔偿,剩下的便由企业赔付。到1996年,便取消了这项收费。”对于目前车票票面上为什么还印有“旅保 金”字样,是否还在票价里收取此笔费用,胡彬表示,他也不清楚。
行家告诉你汽车票的“三重保险”
实际上,很多乘客还并不知道, 除了“旅保金”、“乘客意外险”,乘客手中的车票中还早已含有承运人责任险。平安财产保险承运人责任险一邓姓工作人员介绍,有此险种后,当车辆发生事故导致人员伤亡,保险公司的个人赔偿金额最高可达到50万。
“承运人责任险”、“旅保金”、“个人意外险”,乘次车就购买了三重保险,是否存在赔偿重叠呢?
太平洋湖南分公司团险部副总经理李凯表示,当车辆出现交通事故,承运方将根据规定,对受伤旅客进行补偿,属于责任险。而个人意外险属于商业险,不管责任方是谁,都可以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这也意味着,购买两份保险可以获得两份赔偿。
而对于“旅保金”, 有业内人士介绍,如果票价中包含了“旅保金”的费用,按照以前的规定,责任方如果在于车辆本身,车票中的旅保金将由财产保险公司来赔 付,一般采取的方式是先由车主赔付给旅客一定数额的费用,车主再到财产保险公司理赔,据了解,旅保金最高的赔偿可达到50万元。
另一面
车站不得强制搭售保险
据记者了解,省物价局、省交通厅曾下发通知要求,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必须坚持旅客自愿购买的原则并单设窗口办理,不得以旅客未声明不购买保险票为由,在售票时搭售或强制收取保险费。
但记者调查时发现,长沙各大汽车站都贴有“一元保一万,不要请事先声明”的提醒,但工作人员在售票时并没有向旅客询问是否自愿购买保险,而是直接搭售,更没有单设窗口收取保险费。大多乘客都是“被购买”。
记者手记
别让形同虚设的保险沦为牟利工具
据长沙火车站相关负责人介绍,铁道部给每一位旅客购买了一份强制保险,费用已包含在票价内。
为何购买火车票的时候,只需一份保险,而购买汽车票,却无形中“被购买”3重保险呢?一张2元的“乘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也许是对被保险对象的一种更全面 的保障,那印在票面上的“旅保金”为何连相关部门都无法解释呢?试问,个人意外保险的购买,到底是为了更全面保障旅客利益,还只是某些单位在想方设法榨取 利益的一种手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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