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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色盲歧视案开庭 专家:色盲人士平等就业权应受保护

来源:长沙晚报 2012-04-07 09:47:38
何朝霞 图何朝霞 图

  本报讯(记者 邱钊)2010年,娄底市民刘云(化名)在全省公务员考试中以综合第一的成绩通过了湖南省地质矿产勘探开发局(以下简称湖南省地勘局)职业安全管理岗位的考试。体检中刘云被查有色盲,最终被拒录。色盲不能当公务员?刘云将湖南省地勘局、湖南省公务员局告上法庭。这起被称为中国公务员色盲歧视第一案昨日在长沙雨花区法院开庭审理。

  【案情回顾】

  成绩第一名 色盲被拒录

  2010年4月,娄底冷水江市民刘云参加了湖南省2010年公务员考试,报考了湖南省地勘局的职业安全管理岗位。职位备注要求是:“长期野外工作,适合男性;注册安全工程师年龄和学历可放宽到35岁、本科。”经过激烈的竞争,刘云以笔试第一、面试第二、综合排名第一的好成绩进入了最后的体检环节。

  在得知成绩之后,刘云做好了上班的准备,并辞去了原本在湖北的工作来到长沙。然而,在湘雅二医院体检时,刘云被检查出红绿色盲。2010年12月6日,考试最终结果出来,刘云发现湖南省地勘局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拟录用人员公示名单中没有他的名字。综合成绩排名第一的刘云如遭晴天霹雳。刘云向湖南省地勘局人事处打电话询问自己落选的原因,对方告知是因为体检查出色盲,体检结论不合格。

  刘云认为,他报考的这个岗位是对企业进行风险评估,更多的是管理工作,与颜色并没有太多直接的关系。省地勘局在岗位招录中并未对色觉提出特殊要求,而普通公务员岗位并没有色盲限制。刘云得知自己体检不合格之后,与招考单位进行了多次的沟通,单位坚持称刘云报考的安全管理岗位属于特殊岗位,并声称部分高校在安全工程招录过程中对色盲、色弱有限制要求,所以认为刘云不适合该岗位。

  在两次申请复检被拒绝后,刘云随后向法院提起诉讼。去年12月22日,雨花区法院正式受理此案。今年3月23日,法院追加湖南省公务员局为第二被告。据悉,这是全国第一起在公务员考试中因色盲被拒录而提起的行政诉讼。

  【庭审现场】

  庭审三小时 暂未做判决

  两年的奔波让这位年轻的小伙子心力憔悴。昨日上午,记者在法院门口见到了刘云。刘云告诉记者,他打这个官司主要有三个要求,“第一是判他们(被告)没有录取我这个行为违法;第二是要录用我;第三是要赔偿我一定的经济损失。”

  昨日上午9时,雨花区法院正式开庭审理此案。法庭上,被告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编办【2009】144号文件以及刘云的体检报告书等提交拒录的证据。原告刘云称,自己之前工作的岗位也是职业安全管理岗位,工作多年,并没有受到影响。刘云的辩护律师陈不凡认为,当事人即便有红绿色盲存在,也不应该被拒录。因为他报考的岗位不属于公务员当中的特殊岗位。湖南省地勘局所招录的岗位并非在限制色盲范围之内,却以色盲为由拒绝录用,明显违背了国家关于就业平等的相关规定。“刘云被拒录是一种严重的色盲歧视。”

  庭审进行了三个小时,直到中午12时才结束,合议庭没有当庭做出判决。走出法院,刘云脚步沉重,他表示将继续把官司打下去,希望等到一个公平的结果。对于刘云的起诉,被告湖南省地勘局和湖南省公务员局显得非常低调,不愿意透露更多的细节。

  【专家说法】

  色盲人士平等就业权应受保护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解德辉律师介绍,2010年11月10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及国家公务员局联合制定的《公务员体检特殊标准》中对单色识别能力正常者除外的色盲考生规定不合格的岗位只有外交部门职位、机电检验监管职位、化工产品检验监管职位、化矿产品检验监管职位、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职位及登轮检疫鉴定职位,湖南省地勘局所招录的安全管理职位显然不在这些限制之内。

  解德辉还说,《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中也规定,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湖南省地勘局在岗位招录中并未对色盲提出特殊要求,后又以当事人色盲为由拒绝录用当事人,并且拒绝当事人复检的申请,该行政行为没有法律根据,侵犯了色盲人士的知情权和平等就业权利。

  据了解,我国目前约有6000万色盲人士,他们在学习和从事化学、农学、艺术等专业方面已经受到较大限制,因此不宜无限限制,而应该根据具体现有法规及岗位职责综合而定,如果随意地拒录色盲人士,色盲人士的平等就业权、生存权将受到极大侵犯。“如果对色盲人士的就业歧视现象不能得到有效的遏制,必然使得色盲群体在就业竞争中处于更加不利的地位,易使他们产生‘被社会抛弃’的感觉。”业内人士对此指出,有关方面应制定相应的保护性法律规定,进一步加大对色盲人士的平等就业权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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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例乙肝岐视案曾在雨花区法院审理

  无独有偶,2005年7月,引起社会各界关注的落选公务员状告省国税局案在长沙市雨花区法院开庭审理。这是当时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出台后全国首例“乙肝歧视”案件。一审败诉后,原告继续上诉。2005年12月14日,长沙市中院对此案进行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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