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岳阳讯 债主多次讨债未果后竟同意欠债人以毒品抵债,最终债主锒铛入狱,而欠债人贩卖毒品的罪行也得以暴露。2月24日,临湘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孟某非法持有毒品一案,以犯非法持有毒品罪,一审判处被告人孟某(男,40岁,辽宁省辽中县人)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2000年6月,孟某经朋友介绍认识了陈某(现在逃)。2011年1月底,陈某找孟某借款5000元,口头承诺三个月内还清。然而还款期限到后,孟某找陈某催讨过多次,陈某总说没钱。后来双方经过交涉,陈某交给孟某冰毒、K粉和摇头丸等三种类型的毒品共76.7克,抵消了5000元的欠款。
2011年9月8日,被告人孟某携带陈某抵债的毒品,与其弟驾车从东莞市回辽宁老家,欲将毒品出售牟利。不料,所驾车辆在途经京港澳高速公路临湘地段时,被执勤民警查获。后经有关部门技术鉴定,确认被告人孟某非法持有的共76.7克毒品中含冰毒68.7克、K粉1.1克和摇头丸6.9克。据办案民警介绍,涉嫌贩卖毒品罪的陈某仍在警方的追捕之中。通讯员吕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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