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家是一个4口之家,每月用水15吨,那么从下月起您可能将要多掏上10元的水费,其中有4.5元是向您征收的生活垃圾处理费。
从2月1日起,长沙将调整城区(不含望城区)供水价格和开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并实行阶梯式水价。居民到户水价每吨上涨0.7元,其中0.3元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记者 曾力力 刘玲玲
【时间】
下月起的第二次抄表方执行
省物价局于2011年11月下发了“同意调整长沙市城区供水价格和开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等有关问题的批复”,该批复的主要内容是:将水价由原5类简化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用水3类;居民生活用水到户水价由原1.88元/立方米上调至2.58元/立方米,到户水价上涨的0.7元/立方米,其构成为:纯供水价格上涨0.3元,包括自来水价上涨0.1元和株树桥引水工程0.2元;城区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提高0.1元;开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平均每立方米0.3元,专款将用于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
长沙市物价局报请市政府同意,决定从2012年2月1日起调整城区(不含望城区)供水价格和开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从通知执行之日起至第一次抄表期间的水费仍按原价格执行,第二次抄表时方可执行调整后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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