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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抓贼被要求先送医 律师:见义勇为找证人较好

来源:潇湘晨报 2011-12-29 08:02:20
参与擒获嫌疑人的郭哥在新浪微博上用“郭郭江”的用户名发帖,贴出当晚擒拿嫌疑人时所穿的鞋子,上面沾满了血迹。  参与擒获嫌疑人的郭哥在新浪微博上用郭郭江的用户名发帖,贴出当晚擒拿嫌疑人时所穿的鞋子,上面沾满了血迹。

    本报记者向佳明 长沙报道

    12月27日晚10时许,张哥(化名)在自家店门口盯了整整2分钟,他称,亲眼看见一男子从自己店里拿走了三双鞋和一个包。在男子刚走出店门时,张哥将男子擒获。

    张哥说,随后出现的一幕让他有些意外,“他用匕首抵住自己的腹部,刀被抢走后,他用头不停撞墙。”

    张哥拨打了110,当晚10时30分许,男子被送到坡子街派出所。结果让张哥始料不及,嫌疑人供认身上的伤系抓他的人殴打所致。张哥表示,当时民警要他将嫌疑人送医。

    发现“惯犯”在自家店行窃,冲上去抓贼

    张哥在太平街开了一家卖服饰、包的商店。张哥说,12月27日晚10时许,他在旁边酒吧里跟朋友聊天,坐了五六分钟的样子,回到店铺门口,一个男子引起了他的注意,“他在附近多家店里偷过东西,经常在附近闲逛,所以我认识他。”

    张哥多了个心眼,他在巷子口一个隐蔽处,盯着男子的一举一动。

    张哥发现,男子在巷子里的多家店面进进出出,但迟迟没有下手。路过张哥自己的店门前时,男子发现店里正好没人,就走了进去。

    此时,恰好旁边开店的谭小姐在张哥店里上厕所,男子拿起一双鞋子问谭小姐卖多少钱,谭小姐说她不是店主,但可以去找店主回来,男子急忙摆手说不用了,就急匆匆离开了。

    谭小姐离开张哥的店子后,张哥发现男子在门口逛了几圈,然后进入店里。张哥从对面商店门口,透过玻璃发现男子拿了3双鞋和一个包,“我在门口站了两分钟,他没有发现。”

    男子拿着东西出门,张哥冲上去一把将男子抓住,并大喊“抓贼”。

    “派出所居然要我们带他去医院”

    听到张哥的呼叫后,太平街另外一位商户郭哥(化名)也跑出来,两人合力将男子控制住。张哥说,男子从口袋里掏出钱来,希望“私了”,但他没有同意,拨打了110报警。

    这时张哥发现男子用匕首抵住了自己腹部。又一位商户过来,将男子手中的刀夺下。张哥说,随后的一幕出乎他的意料,“他用头不停地磕地板和墙,没过多久脸上就到处是血。”

    当晚10时30分许,男子被送到坡子街派出所。结果让张哥有些始料不及。张哥表示,当时民警要他将嫌疑人送医。

    张哥说,现场没有任何人殴打嫌疑男子,嫌疑男子用刀尖抵住自己腹部时受伤,嫌疑人身上的伤系嫌疑人自残造成的,因而没有同意由他将嫌疑人送医。

    12月27日晚10时53分,张哥用蜡笔一休哥的用户名在新浪微博上发帖“刚刚在太平街抓获小偷惯犯一个,小偷带刀自残,在郭郭江协助下,将歹徒制服。坡子街派出所居然要我们带他去医院,并告知他是盗窃未遂。”

    嫌疑人受伤原因还要做进一步调查

    昨日下午,记者从坡子街派出所相关负责人处了解到,嫌疑人身上有外伤,到派出所后,嫌疑人供认身上的伤系抓他的人殴打所致。

    警方同时证实,嫌疑人有作案前科,此次作案涉嫌盗窃价值2000元物品。至于此案是否属于“盗窃未遂”及张哥是否应当对嫌疑人的伤负责,该负责人没有给予直接回应。他表示,结案时将主动通报此案。

    该负责人表示,目前派出所已经派警员陪同嫌疑人治疗。至于治疗费用由谁出,该负责人表示“很麻烦”。

    目前嫌疑人已经被警方控制。由于事发地没有监控录像,该负责人表示,嫌疑人受伤的原因警方还要做进一步调查。

    昨日下午,在事发地附近,记者采访到目击者谭小姐和张小姐,她们表示,当日是在嫌疑男子被控制住以后才跑出来看,当时男子手上的刀已经被夺走,只看到他在用头撞墙。

    [说法]

    1.是盗窃未遂还是盗窃既遂?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甘元春律师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 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甘元春说,判断盗窃属于既遂或未遂的界限在于,嫌疑人是否已经对财物进行了转移。此案中,如果嫌疑人 是在店门外被抓,甘元春则认为,嫌疑人已经转移并控制了财物,属于盗窃既遂。

    甘元春说,从打击犯罪的角度,就要等到嫌疑人已下手实施盗窃,并转移了财物的控制再实施抓捕或将其扭送,如果只是预防犯罪,则嫌疑人尚未进行盗窃时可提醒盗窃目标注意防盗。

    2.应该由谁送医?

    如果抓获或扭送过程中,致嫌疑人受伤,嫌疑人基本的就医权利应当保障,应由办案的公安机关送医。甘元春认为只要不超过必要限度,见义勇为者不要承担小偷的医药费,费用应当由嫌疑人自己或其家属承担。

    3.见义勇为要不要找证人?

    参与此次擒拿嫌疑人的郭哥表示,这次的亲身体验,让他很疑惑,为何市民成功地抓到小偷只是道德上的表扬,但是如果不慎伤害了小偷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此,湖南省社会学学会常务副会长方向新表示,如果市民发现有人行窃而不制止,就会导致社会冷漠。但市民在制止盗窃犯罪时仅仅起到配合作用,市民不应“单枪匹马”与嫌疑人搏斗,而是就近寻求警方、安保人员的帮助。

    甘元春表示,目击证人向警方陈述他看到的客观情况,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因而抓小偷时能找到目击证人从证据角度讲是比较好的,既有利于打击犯罪,也有利于保护见义勇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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