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融媒讯(通讯员 牟建平)9月13日,常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驾管所通报一起驾考学员故意破坏考试车辆案相关情况。
据悉,9月12日上午8点左右,常德澧县驾考学员陈某,第二次到常德驾考场参加科目三考试,不料这次又没有考试过关,为了泄愤,居然对考试车辆用脚猛踢,将车窗玻璃踢破,当场导致该车无法正常进行下一轮的考试,严重影响考试秩序。驾考场工作人员立即报告驾管所领导并报警。随后,陈某被常德公安局柳叶分局民警带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之规定,给予陈某行政拘留5日处罚,并对损坏的考试车辆给予照价赔偿。1995年出生的陈某是澧县澧东乡人,小学文化,在澧县某家具厂打工。事后,他对自己的冲动行为很懊悔,驾驶技术不过关迁怒考车,破坏了考场纪律又害了自己。
常德驾考考场民警提醒考生,对于影响考试秩序者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将依法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