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到被骗财物的湖北受害人给临湘警方送感谢锦旗
□本报记者 段佳 通讯员 黄柳冬 李亚
一个“演技”了得的碰瓷团伙,他们分工明确:有负责扮演伤者的,有负责商谈赔偿事宜的,有负责专门开车的……该团伙中的几名外地男子从广东租车,沿路在湖北、湖南从事碰瓷诈骗活动。9月11日,汨罗市公安局桃林寺派出所破获一起团伙碰瓷案,目前已有两名成员落网。让人震惊的是,为了达到逼真的效果,团伙成员竟自己动手敲断锁骨扮演“伤者”。
[案发]
超车超出了一起“车祸”
8月28日,汨罗市桃林寺镇村民吴某开着三轮摩托车行驶在路上,因急着回家便一路超车。可当其刚超过同向而行的一辆小车时,不慎撞到了路边一辆自行车上的两个人。吴某立即下车观察发现,骑车的人没事,坐在后座的人似乎被撞伤了。见自己闯了祸,吴某顿时手足无措了,便打122报警。接到报警后,交警赶赴现场对事故现场进行保护。随后,吴某将伤者送往医院。
随后在医院做检查时发现,被撞男子熊某左边锁骨骨折。在吴某准备要付钱让其住院时,骑车男子突然不见了踪影,伤者熊某身边换成了一个自称是其哥哥的苏某。苏某称在汨罗住院不方便,要求将熊某带回老家治疗,让吴某出几千块钱就行。见对方提出回老家治疗,吴某准备取钱,此时,医生悄悄告诉吴某,对方锁骨骨折好像是陈旧性骨折,不像是新伤,建议报警。
听完医生的话,吴某反应过来,并立马报警。接到报警后,为了不惊动对方,民警换上便装来到医院,以吴某亲属身份查看熊某伤处。民警发现对方伤处没有外伤,伤口有黄色的涂液痕迹。经过询问医生,得知他们并没有给伤者的伤口上药,怀疑这很有可能是一起诈骗案件。于是,民警表明身份,对熊某二人进行盘问。面对民警的提问,熊某、苏某均支支吾吾回答不出来。根据这种奇怪的表现,民警立即将二人带往执法办案区进行审讯。
[作案]
敲断自己锁骨“碰瓷”
经审讯,熊某二人对自己“碰瓷”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熊某、苏某交代,今年初,两人在东莞一家网吧相识,同时认识的还有彭某、张某和外号叫“胖子”的几名男子。熊某称,当时有人在网吧找到他,问他要不要一起赚点小钱,并把“碰瓷”赚钱的具体方法告诉了他。因为急于捞钱,熊某便答应了。
该团伙专挑无业年轻男子,承诺给予高额报酬,吸引他人参与。他们分工明确,熊某负责自行敲断锁骨扮演伤者,彭某负责骑自行车,苏某负责商谈赔偿事宜。在随机找到作案地点后,由“胖子”和张某开一辆小车搜寻目标。确定目标后,先将自行车和两位“演员”安排在目标必经路上,等目标靠近后,张某和“胖子”开着小车放慢车速,让目标超车,在超车过程中,两位骑自行车的“演员”就伺机撞上去。因三轮摩托车一般没有行车记录仪,也没有保险,作案地点也多为农村无监控地段,发生交通事故撞伤人时,只能由“肇事者”自掏腰包赔偿医药费。
据警方侦查,该作案团伙中最小的成员只有19岁,最大的30岁左右。为了防止骗局被识破,他们通常采取“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作案模式。8月20日,熊某5人开着租来的车从广东东莞出发,沿路在湖北共作案6起,诈骗金额10余万元,没想到刚到汨罗行第一起诈骗就栽了。
目前,民警已追回部分赃款。9月11日,湖北受害者李某来到汨罗市公安局桃林寺派出所领取了他被骗的8000元。
[提醒]
遇到“碰瓷”莫慌,保留证据
办案民警介绍,近年来,这种“碰瓷”的做案方式比较普遍,一些车主很容易上当受骗。因此,车主要加强识别能力,防止上当。
司机行车要高度集中注意力,谨慎驾驶,不要有交通违法行为,以防授人以柄。如果发生事故,又能确认事故与己无关时,要注意保留好现场证据,特别是想办法留住目击证人,切勿私自移动车辆,破坏现场。
事故发生后,不要怕麻烦,要及时报警,等待警察处理。“碰瓷党”利用车主怕麻烦、不愿报警、息事宁人的心理,进行敲诈。其实,他们看到司机报警时,往往会心虚胆怯,终止违法行为。
谢绝“好心人”调停。在“碰瓷”现场,那些非常热心的“好心人”,往往是“碰瓷党”同伙,演的是“双簧戏”,千万不要上他们的当。
遇事要沉着、冷静,避免“私了”。如对方提出赔偿医药费用,要坚决表明先去医院检查,否则赔偿免谈。如遇到碰瓷者“受伤”躺在地上,并当场提出赔偿要求,不要去碰他,以免其耍赖。而应及时向交警部门报警和向保险公司报案,然后对现场情况拍照留存记录,以便保留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