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记者 何淼玲 通讯员 王鹏

   [办案结果]

  桃江县公安局最近查处一起外国人非法就业案,“打黑工”的印度籍男子与聘用其做印度飞饼的涉事餐厅分别被公安机关处以1万元人民币罚款。 

    [案情回放]

  10月9日,桃江县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在对辖区单位、场所进行排查时,发现县城桃花江镇雪峰山路某餐厅有外国人就业。大队民警联合桃花江派出所民警经进一步调查,发现该外籍男子无任何就业手续,却已在餐厅非法就业半个月。民警当即将该外籍男子及餐厅负责人传唤至公安机关进行调查。经查,外籍男子来自印度,9月12日旅行到达桃江县后一直在本地逗留。9月25日,涉事餐厅在明知聘用外籍人员需办理外国人就业许可证而未予办理的情况下,仍然聘用该印度男子在店内制作飞饼出售。期间,印度男子一直租住在民房内,且未到居住地公安机关进行登记报告。 

    [民警说法]

  桃江县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民警廖敏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80条规定,外国人非法就业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非法聘用外国人的,处每非法聘用一人一万元,总额不超过十万元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目前,涉案餐厅已被桃江警方依法处以行政罚款1万元,印度籍男子因违反外国人住宿登记规定和非法就业,被依法处以警告和罚款1万元。    

   [温馨提示]

  外国人来华就业应取得相关资质,聘请外国人工作同样必须取得相关资质,否则双方均涉嫌违法,同样会受到法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