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10月25日讯(通讯员 涂定平 钟文波)10月24日,常德市桃源县公安局对辖区某宾馆作出罚款10万元,对宾馆负责人罚款1千元的处罚。这是2016年1月1日我国《反恐怖主义法》正式实施以来,桃源县公安局对违法单位和个人开出的首张“反恐罚单”。
10月13日,桃源县公安局二里岗派出所民警对辖区宾馆的实名制登记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过程中,发现位于环城路的某酒店未按规定登记住宿人员信息。经调查,该酒店分别于2016年4月5日、2016年4月13日、2017年7月11日因不按规定如实登记住宿人员身份信息被公安机关责令整改和行政处罚,但该酒店拒不改正,10月13日再次不按规定查验、登记住宿人员身份信息,已严重违反了《反恐主义法》。
对此,二里岗派出所呈报县公安局批准,作出对该宾馆处以10万元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处以1000元罚款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