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12月31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彭双林)据三湘风纪网消息:根据省委统一部署,今年8月17日至9月17日,省委巡视第八组对长沙县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巡视工作。10月22日,省委巡视 组向长沙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切实把巡视整改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和当前头等大事来抓

  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中对我县存在的问题,一针见血、切中要害,提出的意见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县委对此高度重视,按照省委巡视组的要求,以 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以直面问题、敢于担当的精神,下气力、动真格,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抓好落实,确保党的优良作风和严明纪律在长沙县落地见效。

  一是坚持领导带头。县委切实担负起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为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9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调度巡视整 改工作。县委主要领导调度、安排、亲自督促抓落实,对整改进度较慢的单位和主要负责人,不仅当面约谈,而且在大会上进行通报。县委书记、县长带头认领具有 全局性的整改事项,其他整改事项都明确了一名县委、县政府班子成员牵头,全县共有15名县(区)领导和22个责任部门(含长沙经开区牵头部门8个)牵头负 责整改事项落实。

  二是突出责任分解。建立了县级领导、单位一把手、单位分管领导、具体责任人四级责任体系,层层传导压力,切实做到一级抓一 级,层层抓落实。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意见进行认真的研究、分解,根据提出的意见分为两大类,将具体问题归为具体事项,立即整改;将宏观问题归为主要问题, 建章立制,长期坚持。长沙县将反馈意见细化分解成67个整改事项(含长沙经开区的10个),其中主要问题36个,具体事项31个。

  三是注重统 筹兼顾。对巡视整改事项,一个不漏,照单全收。既解决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又着力解决其他方面存在的问题;既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又注重建立长效机制, 着力解决长远的问题。把巡视整改融入全局工作统筹谋划,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结合起来,与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把整改成 果转化为改进干部作风、加快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做到巡视整改与经济社会发展两不误、两促进。

  四是推行开门整改。在星沙时报、县电视台、县纪检监察网等县内媒体开办“巡视整改进行时”专栏,对巡视整改工作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宣传,进一步提高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工作的知晓度、认同感和满意度。

  五是严格考核管理。县委明确了“一问题一方案、一问题一台账、一问题一总结、一问题一考核”的整改工作模式,对所有整改事项实行销号式管理,要求牵头领 导对专题总结材料严格把关、签字背书。将巡视整改工作纳入了年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县委巡视整改办对巡视整改工作实行一周一调度、半月一 督查,对不按照要求进行整改落实或不能按时完成整改任务的,严肃追究责任。

  二、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的问题

  1。关于落实“两个责任”仍然存在差距的问题。一是加大“一岗双责”落实力度。严格执行《中共长沙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意 见(试行)》、《长沙县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等文件规定,不断加强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有效衔接,进一步厘清党委、纪委的具 体履责内容及责任边界,明确追责的具体情形、程序和方式。在2015年度全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中,明确由县委常委分别带队,重点检查 “两个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情况等五个方面的内容。县委书记杨懿文同志坚持以上率下,切实担负起长沙县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就党委落实主体责 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情况,约谈全县镇(街道)、部分县直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并带队到联系点金井镇检查考核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落实情况。二是继续深化“三转”要求。县委常委会议专题研究《长沙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内设机构调整的方案》,在保持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内设机构、行政编 制、领导职数总量不变的情况下,突出聚焦主责主业,纪检监察室由1个增加到4个,执纪监督一线人员占到总人数的60.5%;加大对县纪委参与的议事协调机 构的清理力度,从2014年保留的33个减至13个,减少60%。下发了《关于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不分管纪检监察业务以外工作的通知》,各镇(街)纪 (工)委副书记专职于12月10日前全部落实到位;要求各村(社区)设立纪检小组,由2至4名同志组成。三是认真落实“一案双查”制度。严格执行《长沙县 纪检监察“一案双查”暂行办法》,对发生贪腐案件和严重作风问题的单位实施“责任倒查”,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县农业局、县 国土局、县重点工程管理局、黄花镇和湘龙派出所等单位,严肃追究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全县共查处“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27起,给予党纪处分 3人,诫勉谈话22人,通报批评单位2个。四是加大纪律审查和警示教育力度。切实抓好《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邀请党建研究专家黄苇町研 究员在县委中心组学习会上作了“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学习贯彻准则条例”的专题讲座。制定了《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问题线索管理暂行办法》,坚持问题线索 “双报告”制度。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转变纪律审查方式,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充分发挥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的作用,有效整合反腐败力量。紧盯 招商引资、工程建设、土地出让、征地拆迁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持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截至12月20日,今年以来全县已立案审查党员、干部违纪案件 155件155人,其中正科级干部8人,副科级干部7人,给予留党察看以上处分85人。重点查处了县粮食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周海林,县重点工程管理局原党 组成员、副局长颜宇辉,黄花镇人民政府原正科级督办员李培勇,县国土局拆迁中心原副主任王弟华,黄花镇龙湖村原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鲍德兴等典型违纪违法 案件。加大对典型案件点名道姓的通报曝光力度,下发案件通报5期,并在《长沙晚报》、《星沙时报》、长沙县纪检监察网、长沙廉政网、三湘风纪网等媒体同步 刊发,组织开展案件通报讲评1次。按照“一年一片”的模式,正在拍摄以查处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为素材的警示教育片《向“雁过拔毛”亮剑》,将在年 终作风建设讲评会上组织各级领导干部集中观看。五是从严加强干部监管。严格按照中组部下发的《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 则》的文件要求,推行“双向约谈”、建立组织部门服务镇街和县直部门联系点等方式,全面了解干部日常动态,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监管。

  2。关于政 绩观存在偏差的问题。一是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决破除“唯GDP论英雄”的思想,既注重经济发展,又着力破解发展难题、普惠民生。认真落实《中小企业 促进法》、《长沙县2015年度重点企业帮扶服务工作方案》,既支持顶天立地的大企业,也支持铺天盖地的中小微企业,积极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注重顶 层设计,加强规划引导,科学编制中小微企业“十三五”规划。研究出台对中小微企业支持力度大、操作性强的扶持政策,已拟订《长沙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扶持 中小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加大财政扶持力度、提供用地保障、加大技术创新支持、加大融资服务等9条硬性支持措施。编制完成了第一批《长沙县 本土产品推荐目录》。全县在线办理系统已完成升级改造,90%以上的职能部门、85%以上的审批服务事项将全部进入新的政务中心。今年全县新增中小微企业 3286户,为中小微企业发展解决贷款1.3亿元。对于部分企业用地指标的问题,按有关规定认真研究解决,全力推动这些项目尽快落地。二是认真研究解决 “入学难”问题。实施解决城区义务教育大班额三年行动计划,2015年已启动湘龙初级中学、世景小学等5所学校的整体新建工程,计划2016年竣工交付、 招生开学。从2016年起,按照“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和“起始年级从严控制,其他年级逐年化解”的原则,集中力量新建小学10所、初中2所, 扩建小学1所,新增小学班级415个、初中班级120个。依托北京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长沙师范学院等优质教育资源平台,引进品牌联合办学。推进特色 办学项目的开发研究和转化运用,确保区域教育特色建设项目覆盖率在70%以上。加大教育事业投入,确保教育财政拨款增长的比例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的比 例。三是认真研究解决“看病难”问题。加快实施县级和基层医疗卫生基础设施提质工程,加快县妇幼保健院建设进程,计划新建县人民医院、长龙街道社区卫生服 务中心。推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一体化管理,合理规划和配置卫生资源,进一步满足基层群众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 生服务需求。加强中高级卫生人才的引进力度,面向医学院校储备本科毕业生,与长沙卫生职院联合开办定向委培班,开展乡村医生本土化培养。加快推进县级“名 医工作室”建设,打造一批特色专科。完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确保卫生财政支出达到县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的一定比例。四是认真破解城区绿化决策不科学、重复 建设的问题。根据省市关于开展城市绿荫行动、实施三年造绿大行动对长沙县城市造绿建设的任务分解计划,对星沙城区绿化建设坚持统一归口、统一设计、询价采 购、从严监管、精细养护、慎改多建的要求,重点推进星沙大道、开元东路等城市主干道的提质改造,以及拆违透绿、拆违造绿,多建绿地和公园。今年以来,星沙 城区已完成绿色城市建设项目14个,新增绿地面积约85.35公顷。

  3。关于民主集中制原则执行不够到位的问题。严格执行《中共长沙县委领导 班子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长沙县领导干部实名推荐干部暂行办法》、《长沙县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认真落 实风险评估、征求意见、会议表决等“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召开重大决策会议时,适时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专家学者等群体参加, 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如《星沙新城区绿地系统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就经过了县城乡规划委员会、县政府常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议的层层研究和审议。坚持以公 开促透明、以透明赢公信,对县委、县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在《星沙时报》、县电视台等县内媒体进行通报 公示,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以来,已在相关媒体公布“三重一大”相关事项49项。

  4。关于开发松雅湖项目当时意见不统 一,最终还是拍了板的问题。2003年,长沙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作出了启动建设松雅湖项目的决议,同年省计委以湘计农〔2003〕1019 号文件批准,同意我县实施团结垸退田还湖工程。2008年,我县为积极应对金融危机,经过多次向国家和省、市相关部门争取,正式启动了该项目的建设。 2009年11月28日,县政府与北大青鸟集团旗下子公司北大高科正式签订《松雅湖项目合作开发合同》,合资组建长沙松雅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共同推进松 雅湖项目建设开发。经过几年来的开发建设,松雅湖项目已经成为长沙县产城融合示范项目和县域经济的重要增长极。松雅湖成为长沙县的一张城市名片和休闲旅游 的最佳去处,享有长沙“西湖”的美誉,2011年还成功获批国家湿地公园。松雅湖项目从可研论证、规划编制到立项批复,都经过了上级相关部门的严格审查把 关。县委常委会议、县委常委扩大会议、退田还湖工作领导小组及指挥部反复论证、多次研究,对协议、合同的内容邀请专业公司进行咨询,聘请专家组进行论证研 究,最后形成决策。为防止决策欠公开透明的问题,已责成松雅湖管理局对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及环湖开发过程中的重大事项,严格按照相关程序,报县长办公会 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及县委常委会议审议,集体决策;同时,严格按照《公司法》及与北大青鸟所签合同的要求,每年对湖建投融资的成湖成本部分进行专项审计, 对合同条款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湖建投公司运营成本控制目标进行考核。上述决策和监督检查的情况,在一定的范围内予以通报和公开。

  5。关于 国际学校等项目存在盲目决策、违规建设和资源闲置的问题。国际学校主要是为长沙县、长沙经开区重点企业高管、外国专家提供配套服务。目前,国际学校运转正 常,现共拥有教职员工40余名,其中外籍教师15名;班级10个,其中外籍学生班级6个;学生112名,其中外籍学生56名。根据办学计划,到2018年 在校师生数可达设计规模的500人左右。对于其他存在资源闲置现象的项目已经办理了相关手续,确保资产充分利用和保值增值。

  6。关于存在贯彻 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坚决现象的问题。严格按照“交必办、办必果、果必报”的要求,从学习传达、部署落实、督促督办、总结上报等四个方面着力,将上级决策 部署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结合起来,建立完善了《长沙县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工作流程》,成立了县委县政府专项督查组,及时跟踪掌握、督促推动上级决策 部署的落实。对于长沙卫生职院选址问题,启动了拟用地区域的土地利用规划调整完善工作(该校最终选择落户宁乡县湘江新区职教大学城)。

  7。关 于“七个有之”的现象在一定程度存在的问题。从10月下旬开始,对镇(街)、部分县直单位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专 项检查,发现并通报问题69个。在开展的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检查工作中,将加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禁搞团团伙伙和利益同盟作为一项重要 的考核指标。

  (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

  1。关于惠民补贴和专项资金管理存在较大漏洞的问题。一是健全财政专项资金监管机制。 坚持“一资金一办法”的监管模式,逐步对所有专项资金建立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对尚未建立资金管理办法的,财政部门将不予支付,并核减相应资金的30%。 目前,已新制定《长沙县危房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长沙县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管理办法》等45个资金管理办法。出台了《长沙县推进预算绩效 管理工作方案》和《长沙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从2016年起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纳入部门预算编制。正抓紧制定《长沙县县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办 法》,组织研发对使用财政专项资金的项目进行收集储备、分类筛选、评审认定、优先排序和预算编制的数据库系统。二是切实加强惠民补贴和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 工作。安排县审计局对2012至2014年县农业局、县国土局、现代农业示范区管委会归口管理的产业扶持专项资金进行专项审计,并督促三个单位对专项资金 使用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县纪委、县投资评审中心对部分接受专项资金的企业进行重点抽查,发现个别企业存在通过虚报面积和工程量套取补助资金的问题。目前, 涉嫌违法犯罪的企业已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对在资金拨付和监管过程中存在不认真履职等问题的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已进行立案审查。

  2。关 于未按规定在财政开设征地补偿专项账户的问题。进一步明确县国土局、镇(街)、片区拆迁指挥部、县征地办等“四个主体”的工作职责,完善征地拆迁工作体制 机制,加强对拆迁补偿资金的监督与统筹。现已取消9个拆迁资金账户,其余10个账户根据工作需要暂时由县土地储备中心统一管理。从2015年12月起,已 停止拆迁补偿资金打捆拨付到乡镇,由乡镇管理和支付的工作模式。

  3。关于湖南天府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违规使用和违规转移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 问题。对天府公司的财务违法行为,县财政局根据《会计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分别对公司及其法人代表、会计处以8万元、1.5万元、5000元的罚款,责令 限期收回虚假交易所支付的款项,对相关科目进行调整,并对公司违法行为进行通报。目前,10万元罚款已全额缴纳,科目也已调整到位。对4名未正确履行监管 职责的责任人,县纪委已进行立案审查。

  4。关于原星沙镇丁家村(现泉塘街道丁家岭社区)部分农户通过违规迁入户口骗取拆迁补偿资金问题。县纪 委成立了专案组,经查实通过弄虚作假手段将户口迁入丁家村的外来人口有57户(其 中有41户已参与拆迁安置),因有关职能部门把关不严致使户口迁入的外来人口有14户(已全部参与拆迁安置)。目前,已追回被骗取的拆迁补偿资金 1400.7万元,对不在规定时限内退缴的13户违规迁入户已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时任丁家村支部书记戴树根、村委会主任周金泉、村会计周正龙已受到开 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2名涉嫌失职渎职问题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已进行立案审查。

  5。关于招投标管理 不够规范的问题。一是切实加强招投标管理。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县招标采购重要事项联审小组暂停了一般项目的免、邀标申请受理,对已受理的免、邀标项目 正在进行重新审核。下发了《关于规范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招标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加强政府投资电力工程项目管理的通知》。将申请免、邀标项目的范围严格 限定为涉及国家安全和国家秘密的项目、抢险救灾项目、部分省级以上重点项目、采用专利或专有技术的项目、特定专业工程项目等。对符合免、邀标条件的项目, 规范了联审审批流程,联审小组视项目情况可组织小组成员、专家现场踏勘,对于未通过审批的项目原则上不得再次申报。对于经审批通过实施的免、邀标类项目, 明确按实结算的结算方式,要求项目单位在项目竣工后将项目实施情况以书面形式报联审小组备案,行业主管部门和标后监管领导小组重点跟踪监督。审计部门全程 参与联审审批,实现免、邀标类项目审计全覆盖,审计情况每半年向县政府常务会议汇报一次。对于化整为零、规避招标或不按规定程序实施免、邀标的项目,严肃 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已拟订《关于规范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方式范围及审批制度的通知》,严格按制度核准建设项目的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和招标范围。二 是依法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高效规范运行。根据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自2003年起全县所有国有建设用地的招标拍卖挂牌均 由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实施。2008年县国土资源交易平台被国土资源部纳入网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交易县级试点单位。2015年8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 《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结合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进一步理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将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 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分散的各类交易平台逐步整合,新设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待政务中心搬迁完毕和系统调试后,国有建设用地的招拍挂交 易一并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公共资源交易的信息和资源共享。

  6。关于部分土地出让存在定价偏低、出让金随意减免返还的问题。对全县所有 项目用地均通过县项目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准入,并报国务院或省、市批准后,由县国土局负责收集相关资料和初审,再提交县国土会审会议讨论形成意见,最终 报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土地出让收入坚持“收支两条线”的制度,确保成交总价款足额征缴到位。目前,土地价款返还的优惠政策已全部取消,并进一步规范修订 了《长沙县招商引资操作规程》。

  7。关于政府融资成本偏高,存在一定的廉政风险的问题。一是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加快PPP项目的招 商和落地,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目前全县共有城乡公交一体化等6个PPP项目落地,总投资约120亿元。通过与建设银行、长沙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发 行城建基金、产业投资基金、企业债券等金融产品。如星城投与北京正泰阳光合作设立股权投资“母基金”,目前2.1亿元基金已到位;路建投与东北证券合作发 行两期企业债券,第一期7亿元已经到位,票面利率6%。争取国家重点建设基金支持,如水业集团争取农发行重点建设基金1亿元,年利率1.2%,期限20 年。通过发行置换存量债务的地方政府债券,减轻国有企业融资压力和降低政府性债务成本。二是进一步理顺明晰县属国有投资公司职能定位。下发了《关于明确县 管国有企业的通知》,整合县属投资公司,科学划分职能职责,逐步剥离其政府融资平台职能,并对各镇街投资公司进行职能合并重组,原则上不再承担融资职能。 成立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行使对全县国有企业的监督管理职权。三是进一步完善县融资工作联席会审制度。对实施的PPP合作、发行基金、债券、信托等融资和 资金存放方面的决策进行联合会审,重点审查贷款利率、抵押条件、财务费用等事项,力争在同一时段的贷款综合成本最低。同时,重大事项提交县长办公会议决 定,坚决杜绝咨询费、顾问费等中间费用,确保融资成本控制在合理范围之内。

  8。关于一些干部插手工程项目等经济活动,谋取利益的问题。探索建 立重大事项报告备案、抽查核实专项巡察、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联络组等“四项制度”,加强对土地出让、项目调规、工程招投标等重点领域的再监督。举办重 点岗位人员廉政培训班,增强重点岗位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制定出台《长沙县渣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关于加强镇(街)渣土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快设置 建筑垃圾消纳场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渣土砂石、混凝土运输车辆管理执法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进一步加强部门配合联动,规范渣土管理的行政审批和 执法工作。加大对国家公职人员在工程建设项目中权力寻租等问题的查处力度,重点查处了长株潭城际铁路暮云弃土场临时用地手续办理过程中的违纪案件,共立案 审查并给予党纪处分6人。对于党员干部参与非法集资的问题,根据现行法律进行了甄别。

  9。关于一些领导干部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纵容亲属经 商办企业,谋取利益的问题。健全完善领导干部本人承诺制度和单位集中备案制度,进一步杜绝党员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资质外挂取酬问题,要求单位定期报送相 关问题线索清单并签字背书。对18名新提拔重用的领导干部个人报告事项进行核查,暂未发现问题。组织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情 况进行自查,上报涉及经商办企业情况176人(不含临聘人员、政府雇员),对其中涉嫌违规经商办企业的4人由所在单位进行整改。

  10。关于干 部群众反映强烈的几个具体问题。一是关于“圣毅园”项目的问题。县政府就如何收回欠款、垫付土地流转金等问题,成立了专门工作机构,研究制定了解决方案。 目前,县财政局向圣毅园公司发出了催款函,其法人代表已签收,并作出限期还款承诺,为下步进入司法程序、确保外借资金及时收回奠定了基础。二是关于“新长 海”项目的问题。县规划部门对相关公司私刻公章后增加的面积进行了重新核定,对增加面积需补缴的税费正在办理补缴手续。对私刻公章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已由 县公安局刑事立案,案件正在侦办中。对相关责任人的问题进行了责任追究。三是关于“湘林木业”赔款的问题。湘林公司赔款的额度,是在对实际损失核实的基础 上,经省市信访部门多次协调、双方多次谈判以及长沙经开区管委会主任会议集体决策确定的。长沙经开区管委会已于2011年9月23日与湘林公司正式签订了 收回用地协议,目前协议已执行到位。

  (三)选人用人方面的问题

  1。关于违规出台了地方性规定的问题。10月30日,县委召开常委 会议,决定停止执行《中共长沙县委关于规范干部权限修订干部职务名称表的通知》、《常委会议纪要》等文件中关于“其他副科级领导职务和正科级非领导职务由 县委委托县委组织部管理”、“县委常委部门副职、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四大家办公室副职按正科级领导实职对待”等规定,明确今后所有副科级及以上 干部任免提交县委常委会议讨论决定。全县所有单位领导干部配备严格按照“三超两乱”专项治理要求进行规范。严格按照《公务员法》、《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 市、县、乡换届有关政策问题的答复意见(二)》等文件要求,在推荐事业站所工作人员、大学生村官等不具备公务员身份人员作为乡镇换届选举领导班子提名人选 时,更加严格提名人选的条件和程序,坚持优中选优,确保人选素质。对突破身份限制和资格条件的破格提拔人选,坚持事先向上级组织部门书面报告,经审核同意 后再作出任职决定。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文件精神,坚持 “凡进必考、择优录取”原则,推进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阳光招聘”模式,对县内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 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人员外)、政府雇员、合同制工作人员、大学生村官等均实行公开招聘。

  2。关于“三超两乱”问题仍然比较突出的问题。一是 严格规范职数设置。按照省委关于“三超两乱”的整治要求,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职数设置,对未按照规定擅自设立机构、增设高配领导职数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和规 范。对已核定机构级别,尚未核定领导职数的机构,按程序上报市编委办,争取市里支持批准。二是加强超配消化力度。对全县领导职数设置情况进行摸底调研,积 极争取上级组织、编制部门支持,科学合理调整规范职数。通过职数设置的调整规范,以及到龄退休、调整不胜任现职干部、问责免职等办法消化部分超配职数。结 合政府机构改革和乡镇区划调整以及职务职级并行工作,进一步消化超配领导职数。三是清理违规进入人员。对《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制定下发 前,未经公开招考列入事业编制的对象进行全面摸底登记和逐个甄别。对因工作特殊需要、个人素质符合要求的对象,按有关程序予以认定,对属于违规进人的问题 已进行了纠正。加大“吃空饷”的清理力度,对1名连续旷工的人员,已按规定解除劳动人事关系。

  3。关于选人用人存在不正之风的问题。一是树立 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按照“三严三实”、“好干部”标准、市委“六用六不用”等选人用人的标准和要求,县委坚持将从严从实贯穿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明 确“四个注重”用人导向,即注重用严格自律、品德好、靠得住的干部;注重用老实人、用不走门道、不拉关系、不搞小圈子的干部;注重用扎实做事,做出了成绩 的人,尤其是注重在急难险重一线发现和使用干部;注重用群众公认的干部,对群众公认度高、满意度高、反映好的干部要旗帜鲜明地选用。严格执行干部破格提拔 程序,切实关心干部成长,避免出现对个别干部频繁调整现象。二是强化干部激励与问责机制。按照“有错无为皆问责、不换状态就换人”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中 央《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精神,推进“五个一批”、选派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到县管企业任职等工作,努力打通干部能上能下的思想障碍和政策 通道,努力营造“让有为者有位、让实干者实惠、让吃苦者吃香,让无为者无位、让务虚者无位、让违纪者无位”的选人用人氛围。三是全面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 审核。结合全县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对全县领导干部、公务员及参公人员进行档案专项审核,重点突出“三龄两历”(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的 审核,对全日制学历在读且同时计算工龄的干部进行重点摸底核查,对5名干部的学历和参加工作时间,报请市人社局审批后进行重新认定。

  4。关于 县委全委会票决干部的制度基本上没有落实的问题。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认真落实县委全委会票决干部制度。坚持立行立改,在 此次政府机构改革和乡镇区划调整过程中,分别于10月30日、11月26日召开两次县委全委会议,对镇街党政正职拟任和提名人选进行了票决。

  (四)作风建设方面的问题

  1。关于“四风”问题不同程度存在的问题。一是进一步改进文风会风。严格执行县委办、县政府办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改进文风会风的意见》、《关于建立清单 管理制度从严控制会议活动的通知》,将全县拟出台的重要文件、召开的重要会议、举办的重要活动,纳入年度计划安排清单,由相关单位每年12月底前统一向县 委办、县政府办提出申报计划,实行清单式管理。严格控制和精简各类会议数量,对能合并召开的会议尽量合并召开;严格控制文件数量和规格规模,可发可不发 的,一律不再发文;严格规范各类简报和内部刊物,除“四大家”办公室保留简报刊物外,原则上各单位不再保留简报刊物,确因工作需要保留和编印的,实行简报 内刊备案审查制度。目前,全县文件、会议数量较去年同期下降了10%以上,简报刊物减少到9种。二是进一步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制定《2015年作风建 设监督检查工作方案》、《长沙县作风建设考核办法》等文件,致力构建“一周一督查、一周一通报、一月一分析、一季一讲评、一年一评议”的机制,将职能部门 开展作风建设督查的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集中开展“蒲黍思先贤,清廉过端午”、“清风明月·廉洁中秋”等系列主题宣传活动,以“我的端 午·精彩故事”、“我们的八小时之外”、“我的家风家规家训”等为主题开展廉政征文活动,努力营造倡廉、树廉、守廉的舆论氛围。在星沙时报、长沙县纪检监 察网开设“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专栏,每周四定期通报监督检查情况,今年累计刊发52期。每季度召开作风建设讲评会,对典型案件进行通报。三是切实开展作 风建设专项治理。由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委接待办等部门,每年联合开展一次“三公经费”使用情况的专项检查。10月至11月份,联合开展了对县直单位和 镇(街)外出就餐情况专项检查,全县外出就餐费用较去年同期下降30%以上。针对公款吃喝、超标准接待、公款旅游、公款送礼、违规使用公车等问题,在春 节、端午、中秋、国庆等关键节点,对私房菜馆、农家乐、单位食堂等隐蔽场所,开展高频次、高强度的明查暗访。已开展监督检查160余次,共查处作风类违纪 违规问题41个,处理党员干部23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7人,组织处理6人。四是进一步提升行政效能。结合政府机构改革,积极推进“两集中、两到位”, 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和行政职权事项,减少前置条件5项,取消特别程序14项,减少申报材料262项,减少办理程序45项。全面推行行政审批“流程再造”, 创新“清单管理”、“并联审批”,打造了新的“长沙县速度”。五是积极推行“一线工作法”。出台了《长沙县“一推行四公开”群众工作实施方案》、《大力践 行一线工作法的通知》、《长沙县2015年领导干部下访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每名领导干部结合各自实际,每月安排一定时间到项目建设一线、企业生产 一线、群众工作一线、帮贫帮困一线、安全维稳一线,开展调研督查、现场办公、信访接待等工作。11月以来,县四大家班子成员结合“一进二访”活动,深入一 线开展各类调研280余次,化解各类矛盾问题350余件。

  2。关于少数干部为官不为,存在“慵政、懒政、怠政”的问题。一是加大为官不为整治 力度。建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官不为”现象的定期分析、研判和预警机制,突出实绩考核导向,改进领导班子及成员的政绩考核办法,充分体现奖勤罚懒。制 定了《关于解决“有错无为、不在状态”问题形成奋发有为新常态的实施意见》,加大对“不作为、慢作为、不敢为”等慵政、懒政行为的问责和惩处力度。及时组 织党员干部观看由县纪委拍摄的《向“为官不为”亮剑》等警示教育片。二是积极开展党员干部涉赌涉毒问题专项治理。认真落实党员干部涉赌涉毒问题线索移送机 制。组织党员干部到禁毒基地接受警示教育1600余人次。组织对存在反映的单位领导干部进行突击尿检,暂未发现问题。查处党员干部涉赌涉毒案件22件22 人,对查处的县粮食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周海林参赌涉赌案、黄兴镇政府工作人员龚志雄吸食毒品案等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

  3。关于少数干部顶风违 纪,存在“不收手、不收敛”的问题。制定了《长沙县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方案》,将利用职权“索拿卡要”、收受红包礼金、 “红顶中介”等问题作为查处重点,要求各单位定期报送问题线索,对连续三个月线索“零报告”的单位进行重点巡查。已查处党员干部利用职权“索拿卡要”、收 受红包礼金等案件50件50人,其中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11人。制定了《长沙县清理规范县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实施方案》,全面清理行政审批涉及的中 介服务事项,明确机关工作人员一律不得在中介服务机构兼职(任职),规范离退休工作人员在中介服务机构兼职(任职)的管理。严格落实省纪委颁布的《关于党 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切实执行事前事后报告制度,今年以来已有45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向县纪委报告婚丧喜庆事宜,针对此类问题 开展作风督查23次,查处违规操办案件3件3人。

  (五)长沙经开区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关于民主集中制原则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严格 执行《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领导班子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意见》、《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会议制度》、《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及主任会议规则》等文件,认真落实相关议事规则,注重加强事前、事中和事后决策的全过程监督。

  2。关于体制不顺,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建立 区县定期联系沟通制度。积极推动建立区县绩效考核工作联动机制,对与园区事务密切联系的部门(单位)、镇(街),在县绩效考核工作中听取经开区意见,并给 予一定的分值。积极协调各级关系,理顺了部分工作职责。如9月份,省人社厅将园区所属企业特殊工时行政许可办理权限下放至县人社局(市里同步下放);10 月份,县政府将经开区项目征地补偿安置资金的概、结算审核,征地拆迁执行政策标准和征地成本监管等职责委托县国土局经开区征地拆迁科承担,健全园区征地拆 迁工作机制。此外,在12月1日市编办组织召开的园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座谈会上,已向上级反映园区行政管理体制工作情况,并提出有关建议,力促上级权 限下放,理顺园区管理体制。二是逐步理顺园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制。10月23日,召开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建立区、县、街道安全生产统筹共管机制,实行分 级监管。明确园区所辖规模以上企业、重大危险源由安监局、星沙产业基地安监机构纳入执法计划;规模以下企业及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纳入星沙、泉塘、长龙、榔梨 等街道执法计划;消防、质监、建设、环保等其他园区部门,各负其责配合安监部门做好安全生产检查与服务,切实做到安全生产监管全覆盖。今年10月份以来, 安监部门已下发限期整改指令书17份,消防部门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4份,建设发展部门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27份。对于长丰集团闲置用地、南方博云 公司临时工棚租给他人开办驾校问题,相关的违章建筑已基本拆除。

  3。关于自由裁量权过大,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全面清理园区对企业的各种奖励 文件17个,对10个有效文件由各责任部门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和廉洁性评估。健全完善“申报奖励单位—职能部门审核—联合会审—上报主任会议(或党工委会 议)研究—公示”的工作流程,抓紧制定具体的实施管理办法,对环保、安全生产、企业信用评价(含招商引资合同、社会管理)等方面的指标实行“一票否决”。 从2016年开始,结合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对2011年以来的财政奖励资金进行专项审计,加大审计成果的运用力度,有效防范廉政风险。继续做好政府性 债务置换工作,科学把握园区开发建设进度,积极推进土地挂牌成交,做好收入增加和债务减持工作。年度新增债务额度,需在年初提出方案,报管委会、工委会审 批后方可执行。

  4。关于队伍素质参差不齐的问题。制定了《经开区机关事业单位上岗工作方案》,通过竞争上岗促进干部交流,优化中层干部队伍结 构,激发干部队伍活力,第一批10个岗位、第二批17个岗位的竞岗工作已全部完成。组织实施机关雇员公开招聘工作,补充人员力量,进一步改善干部队伍年 龄、知识和专业结构。上半年招聘7人,全部为专业技术人才;下半年27名雇员招聘已完成考察工作。争取上级支持,加强区县干部交流,进一步消除制约干部交 流的体制机制障碍。

  目前,全县的巡视整改工作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还需要坚持不懈,常抓不懈。下一步,我们将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不断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和长期坚持的事项,紧盯不放,一抓到底,继续抓好深化整改工作,以整改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反映。联系方式:0731-84012157(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 午14:30—17:30),邮寄地址:长沙县纪委,邮政编码:410100 (信封请注明:对长沙县委关于省委巡视第八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