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 实地多方举证戳穿谎言
去年1月,方某等7人被提起公诉。雨花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反渎职侵权局局长王勇感觉到该案背后有情况,“非法加工三年,不可能没有发现,既然有发现,为何不查封,是否存在渎职?”
王勇和同事紧紧围绕“明知”“严重后果”“渎职点”三个关键点取证。舒某最初供述称,方某的黑窝点位置偏僻,车不能去,其不知情,摸排整治行动由区食安办组织,他未全程参与。
王勇来到方某的黑窝点,发现那三个用于浸泡蕨菜、笋子的大坑。调取地图,发现一条主路直通黑窝点,且经常有送货车辆进出。当地有人反映曾陪同质监局的巡查员到过此处,而舒某是随时掌握巡查工作情况的。
与此同时,另一调查组从2013年的整治行动方案中发现了通报给舒某的摸排统计表,统计表上赫然显示,方某的黑窝点系无证无照,舒某不知情的辩解已从根本上能够否定。
庭审 对被控事实和罪名无异议
在法庭上,舒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但请求法院对其从轻判处。
他辩称,2012年11月《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才正式确定质监部门对小作坊的监管职责,在此之前对小作坊的监管只有地方性指导意见。
此外,舒某还说质监分局在编职员只有8人,平时监管任务重,自己也经常会带队去查处,但涉案的“能辉蔬菜加工厂”地处偏僻,才“没有查得过来”,所以没有对这家厂采取任何措施。为了补救工作中的疏忽,舒某称其后也查处了这家无证生产的加工厂。
据舒某交代,他认为在工作上有失误的地方,但客观上是该分局的工作人员太少。承认工作不到位,但以食品监管渎职罪追究他的刑事责任他不认可,且“能辉蔬菜加工厂”在2013年8月被雨花质监分局和公安机关联合查处取缔了。
潇湘晨报记者 刘双 肖洋桂 通讯员 刘洁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