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聂映荣 实习生 李洁)6日,本报报道在芙蓉区建湘路附近的银行内,市民在ATM机内取钱后忘了拔卡。身后一名男子发现后,不但没有提醒,反而趁机取走19000元。6日下午,取钱男子蓝某被警方抓获。目前,他已被刑事拘留。
虽然警方通过报道提醒蓝某尽快自首,但他并未自首。芙蓉区公安分局定王台派出所民警调取附近路段,查询蓝某的逃跑路线。6日下午6时许,民警在建湘路某网吧调取录像,蓝某恰好走进来准备上网,被民警抓个正着。蓝某交代,自己是株洲市炎陵县人,今年27岁。“感觉白捡个便宜,所以就把钱取走了。”他说,自己就是一时贪心,也没有考虑太多后果。
民警提醒,如果发现别人遗忘的银行卡,不要贪图便宜取走他人钱财,以防走上犯罪之路。如果来得及提醒失主,可以尽快告知,如果找不到失主,可将卡交给银行工作人员,周围没有工作人员时,可拨打银行客服电话,让其及时通知失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