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边开车边吃粉,停车时我赶紧拍下照片。”11月27日,株洲市民吴先生带两张照片找到《长株潭报》,希望给司机的这种危险行为提个醒。
从照片中可以看到,一名驾驶白色小车的女司机左手端着一次性纸碗,右手拿着筷子正低头吃粉,车窗半开。另一张照片显示车牌号“湘C1AB××”。吴先生说,这张照片拍于11 月24 日上午9 点,地点是荷塘区新华桥附近。当时他正骑车从该路段经过,发现一辆白色小车的女司机正在边吃粉边开车。吴先生跟着车子走了十来米,见小车停下等红灯,赶紧上前拍了照。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荷塘交警大队。可惜的是吴先生提供照片时间和取证照片不符合规范,不能作为处罚依据。民警当场拨打湘C1AB××车主宋小姐的电话,宋小姐承认并接受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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