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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男持刀砍伤11人 行凶者仅17岁有妄癔症

A-A+2013年11月19日19:17红网评论

▲11月17日下午,醴陵一男子持刀砍伤多人,目前伤者都已送往医院治疗。图为一名受伤男子正在醴陵市一医院接受治疗 记者 谢慧 摄  ▲11月17日下午,醴陵一男子持刀砍伤多人,目前伤者都已送往医院治疗。图为一名受伤男子正在醴陵市一医院接受治疗 记者 谢慧 摄
▼持刀砍人男子正在醴陵市一医院抢救中▼持刀砍人男子正在醴陵市一医院抢救中

  红网株洲站11月19日讯 光天化日,手持菜刀、当街砍伤11人,前天,醴陵市陶瓷烟花市场二期升旗南杂店一带发生骇人听闻事件。凶手是什么人?受伤者伤势如何?

  昨日上午10点,醴陵警方发布消息,持刀伤人者叫苏某旺,1996年出生,年仅17岁,户籍在韶山市清溪镇,租住在醴陵市陶瓷烟花市场二期,今年5月份在湘潭市中心医院检查时诊断已患有妄癔症。目前,醴陵市公安局已通知了苏某旺的父亲赶到醴陵。

  被砍伤的11人,其中三人由于伤情严重,被送到了长沙救治。其他8个人分别被送到了醴陵市一医院、南华附二兆和医院和湘东医院接受治疗。截至下午3点记者离开醴陵市一医院时,犯罪嫌疑人苏某旺还在该医院抢救。

  【最新进展】

  醴陵警方定性为“故意伤害案”

  昨天,醴陵市公安局发布情况说明称,这是一起故意伤害案。犯罪嫌疑人苏某旺,男,1996年1月8日生,韶山市清溪镇人,现租住陶瓷烟花市场。17日下午4时30分,苏某旺持菜刀在陶瓷烟花市场二期附近先后砍伤11人。据犯罪嫌疑人的父亲称,他儿子性格内向,今年5月份在湘潭中心医院检查时诊断已患有妄癔症。

  事件发生后,醴陵市公安局来龙门派出所民警火速赶往案发现场。民警一方面对受害人和伤人后持刀自杀的犯罪嫌疑人苏某旺展开救治,另一方面将此事向市公安局领导和当地党委政府进行汇报。获悉案情后,该局领导赶赴现场指挥案件侦办、伤员抢救等工作,刑侦大队联合来龙门派出所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目前,被砍伤的11名受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苏某旺均在医院接受治疗,此案还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再访案发地】

  租住了三个月,邻居们竟称没见过此人

  昨日上午11点,记者再次赶到事故现场,看到门面和路面上的血迹已经清理干净。案发现场麻将馆老板张女士说,直到上午,来龙门街道办中心居委会的工作人员过来后,她才得知持刀砍人者居然是租住在小区里面的人,而且住了3个月。

  “以前我们没见过他!”当记者询问附近的居民时,十几个住户里竟然没有一个人认识苏某旺。

  居委会的工作人员表示,苏某旺租住之前,居委会对其进行了登记,但并不知其患有“妄癔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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