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局长索贿为儿买房获刑六年半
本报记者 何金燕 通讯员 郑析 军尹良
利用手中权力,与工程承包商进行权钱交易;收受投标者好处费,泄露工程标底价。自2007年以来,邵阳市洞口县水利局副局长肖晓阳利用职务之便,共非法牟利47万余元。近日,此案在洞口县人民法院审结,肖晓阳因受贿罪获刑六年六个月。
局长非法牟利为儿买房
从收受烟酒开始,肖晓阳就开始走上不归路。后不断收受红包礼金,少则一次几千元,多则9万元。对此,肖晓阳渐渐习以为常,并认为理所应当。
自2007年下半年起,肖晓阳担任洞口县水利局副局长、洞口县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中心主任,分管水利工程项目规划申报、建设管理和防汛抗旱等工作。这些权力使之成为许多商家争相巴结的对象。
由于业务关系,肖经常接触一些工程承包商。目睹这些老板纸醉金迷的生活,肖晓阳思想日渐歪曲。索性利用手中权力,大肆与承包商进行权钱交易。
2007年下半年,洞口县大业冲水库第一标(称C1标)招标,肖晓阳事先向湖南省科宏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申某泄露标底,申某顺利中标。双方约定,如果中标成功,申某按工程结算价的10%给肖晓阳作为回扣。工程完工后,申光华却只愿意给肖晓阳15万元,与事先约定的金额相距甚大。肖对此也无可奈何,他深谙这是不能见光的私下交易,能捞多少是多少。
2011年10月,肖晓阳的儿子准备在长沙买房。肖晓阳安排申某将15万元回扣为儿子交房款。为掩人耳目,他指使儿子给申某写了张15万元的借条。
2010年下半年,肖晓阳给老同学刘某联系工作。后决定让刘某以湖南核工业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名义介入,完成洞口县城市防洪工程和三个景观坝的勘测工作,勘测费28万元。
协商过程中,肖晓阳示意刘某,洽谈合同时给点好处费,初步定为5万元。其后,刘某顺利与洞口县水利局签订勘测合同。
开工期间,肖晓阳又多次向刘某提及他正缺钱用。刘某答应工程完工后即刻给钱。2011年国庆长假,肖晓阳与刘某去长沙参加同学聚会。肖晓阳借儿子想买车之名催刘某“还钱”,国庆节后不久,肖晓阳又打电话告诉刘某,其子要在长沙买房,遂让儿子前去拿钱。刘某即把钱转到肖晓阳儿子账户上。据知,这是肖晓阳儿子在长沙购买的第二套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