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新浪湖南|新闻|城市|美食|时尚|旅游|汽车|同城|惠购|站点导航|世界杯

|邮箱|注册

新浪湖南

新浪湖南> 新闻>民生社会>娱世绘>正文

湖南卫视奖《我是歌手》团队百万 业内称是毛毛雨

A-A+2013年4月17日08:34中国新闻网评论

  (记者曾世湘 实习生任芳) 尽管《我是歌手》的第一季比赛已经结束,但由此引发的延伸话题还远远没有结束。记者昨日从湖南卫视获悉,《我是歌手》栏目组获得湖南卫视台长吕焕斌的嘉奖令,奖金100万元。该消息被微博转发后,引发众多网友热议。

  记者看见该嘉奖令里这样评价,“《我是歌手》以其新内容、新模式、新理念,以及优异的收视成绩和良好的品牌传播效果,在电视界产生了前所未有的影响和冲击。”颁奖令显示,《我是歌手》第一季观众累计达到3.6亿,有11期节目在全国同时间段收视第一。总决赛CSM全国网收视率2.38,中心城市组收视率更是高达4.34。这份颁奖令还表示,“中宣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多次发文对《我是歌手》进行表扬。”

  该颁奖令在网上曝光后,也遭到众多网友热议。“主播可乐”在网上吐槽,“好节目就应该奖励,湖南卫视做法还是很值得肯定,毕竟这个节目组以及团队确实比较辛苦。”“鸦雀无声”跟帖称:“据我所知,光这个节目粗略统计就挣了2.2亿元,虽然与这个数字相比,奖励的金额确实不算多。不过这在全国电视台里也是绝无仅有的,只能说湖南卫视真有钱、够大气,而且它的奖励机制确实值得全国兄弟卫视学习。”

  业内人士“传媒观察者”也在网上回应:“相对于《我是歌手》创造的数以亿计的广告价值,以及其对湖南卫视的长远影响,这100万也只能是毛毛雨了。不过确实值得这样做,也只有这样的卫视才能出更好的有创意的节目。”

保存|打印|关闭

新浪首页|新浪湖南|新闻|城市|汽车|美食|时尚|旅游|健康|微吧|微导航

新浪简介|新浪湖南简介|广告服务|商务合作|联系我们|客户服务|诚聘英才|网站律师|产品答疑|网上举报中心|互联网辟谣平台|不良信息举报平台

新浪公司版权所有

分享到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