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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一公安副局长酒后驾警车被免职

来源:红网-潇湘晨报2012年11月23日07:12【评论0条】字号:T|T

  本报长沙讯 11月22日,记者从郴州市作风大整顿活动办公室获悉,该市近日对一些存在问题的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员进行了问责处理,其中安仁县公安局副局长段武生因酒后驾驶警车被免职。    

  今年9月中旬,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等五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改进机关作风的暂行规定》。10月中旬,郴州市作风大整顿活动办公室组织相关单位100余人开展了贯彻落实省“八条规定”专题明察暗访。11月12日至13日,郴州市作风大整顿活动办公室、市纪委监察局再次组织人员分成3个督查组对部分县市区和市直单位贯彻落实省“八条规定”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郴州市公安局派出督察组在安仁县暗访督察时发现该县公安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段武生酒后驾驶警车。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安仁县委对段武生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免除县公安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职务,并调离公安系统的决定。

  记者谢功梅 通讯员贺茂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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