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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百亩受保护农田被毁 老干部举报被斥为捣蛋

来源:法制周末2012年11月21日11:07【评论0条】字号:T|T

  法治周末记者 刘希平

  发自湖南常宁

  轰鸣的挖掘机不断挥动着铁臂在稻田中来回挖掘,身后一堆堆近1米高的泥巴覆盖着茫茫田野……

  因为当地领导招商引资,湖南省常宁市(衡阳市下属)宜潭乡塘湾村近百亩农田被开挖损毁,搞苗木种植。而这些农田,刚刚才被当地国土部门造册登记为永久性保护基本农田。

  法治周末记者在常宁调查得知,这些改变土地用途搞“政绩工程”的做法,并没有经当地国土部门审批同意,“领导知情”则成了当地官员违法用地的挡箭牌。

  永久保护农田

  刚被划定即遭损毁

  “挖掘机一挖,稻田中储水层上的硬土块就被挖掉了,整个稻田不能储水了。这么好的稻田被损毁了,真可惜啊!”望着在农田里来回穿梭的挖掘机,村民王银花这段时间一直愁眉不展。

  王银花是常宁市宜潭乡塘湾村十一组的村民,一家10口人共有9亩农田。因为家中主要劳动力都在外务工,往年她都是将家中6亩农田租给当地种粮大户耕种,自己耕种余下的3亩,每年的产粮除了保障自家人的口粮外,还有节余。

  “我们这里的农田土质肥沃,周边环绕着宜水河,水利条件极好,每年亩产粮食一季可以达到1000斤,中途还可以播种油菜,油菜收割后,还可以榨油卖钱。每年每亩收入可以达到1200元左右。”在自家的农舍前,王银花向法治周末记者算起自己家中每年的收入情况。

  然而,今年10月初,正当王银花一家盘算着下半年的耕种计划时,当地村干部和新农村建设工作队队长来到了她家,要求他们家将农田全部租赁给一个浏阳来的花木商种树和种花草。

  “带队的工作队队长说,田是国家的,你只是管理者。这租地协议不签也得签。签了可以解决低保,不签叫公安把你抓走!”王银花说,自己从来没有见过这种阵势,家里人只好签了。事后,为了多少种点地解决自家口粮,王银花的丈夫又跑到村里要回了1亩多农田,其余的7亩农田则被强制性租走了,而且租期长达20年。

  “这个花木商每年给我们的租金是每亩地390元钱,比我们自己种地每亩每年少了近800元,我们当然不愿意。”王银花对法治周末记者说。

  村民欧福英家的4亩地,也被强制租走。田中刚刚种上了油菜。

  “我家的油菜苗已经长了很高了,但被他们全部用挖掘机挖掉了,直到这时,我才知道自己家的地连协议都没签,就已被强制租走了。”欧福英一边抹着眼泪,一边诉说着自己的遭遇。

  “没有了农田,真不知道以后的日子该怎么过?”欧福英叹息道。

  法治周末记者在塘湾村采访时看到,该村大片的农田土壤已经被挖掘机翻挖有近1米深。有的农田里面还被挖出许多长长的沟渠。

  “这样一折腾,农田基本上是被损毁了,这几年种水稻肯定是不行了,至少要种3年旱地经济作物才能慢慢恢复农田的生态系统。”种粮大户何宗德对记者说。

  何宗德向记者介绍,因为当地许多劳动力外出,很多村民都将多余的农田交给他统一耕种,但自从浏阳花木商一来,他与村民之间本来还没到期的承租合同被迫提前两年终止。

  “我们租给何宗德搞水稻种植,我们放心。只要是种水稻就不会破坏农田土质,而种树的话肯定会损毁农田。”村民欧福英对记者说,村民们只想给子孙后代留一点合格的农田。

  记者在塘湾村采访中了解到,当地同样被强制租地的村民还有很多。全村共有80多亩基本农田已被花木商租走搞花木种植。而这些被租走的农田刚刚被常宁市国土资源局划定为永久性保护农田。

  当地还有官员向记者透露,因为塘湾村地势平坦,又靠近河流,非常适合机械化耕种。当地政府以前曾花巨资在塘湾村修缮水利设施,以便村民农田灌溉使用。

  “现在农田用来种树苗,这些原来修缮的水利设施又将成为摆设!”这名官员说。

  国土局说不知情

  农业局称无执法权

  “我虽然不是农民,但我是农民出身,看着这些农田被毁坏的状况,我也心疼啊!”衡阳市工商局退休干部欧阳胜退休后,回到了农村老家塘湾村伺候老母亲。

  看到欧阳胜是个退休干部,有些村民开始向欧阳胜求助,欧阳胜了解情况后,专门撰写了一份紧急报告递给了常宁市政府主管农业的副市长。这名副市长立即指派常宁市农业局派员到塘湾村进行调查。

  为了了解常宁市农业局的调查情况,法治周末记者近日来到常宁市农业局进行采访。

  “我们派土肥站工作人员去调查了,这种做法确实改变了土壤结构,但法律赋予农业部门的执法权不是很多,基本农田保护主要还是由国土部门负责。”常宁市农业局副局长邓映桂对记者说。

  而参与调查此事的常宁市农业局土肥站站长杜宏则坦言,这种用挖掘机翻挖农田的做法,肯定对农田有破坏性,但农业执法确实有难度,执法主体是国土局。

  “我们调查当天已经口头通知挖掘机司机停止作业,但后来他们到底停止没停止挖掘就不知道了。”杜宏说。

  那么,常宁市国土资源局对此事是否知情?这种改变土地用途的做法是否经过了该局审批同意呢?

  听完记者的采访意图后,常宁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负责人立即通知宜潭乡国土所派人前来介绍情况。

  “我们也是刚刚才知道这一情况,以前根本就不知情。”听完记者介绍完采访中了解到的情况时,宜潭乡国土所副所长尹强青一脸惊愕。

  尹强青介绍,宜潭乡国土所有7个正副所长和11个职工,平时发现土地违法只能靠自己巡查或者群众举报,但塘湾村土地被租用搞苗木种植的事情,他们确实不知情。

  不过,尹强青承认这种将种水稻的农田改变为种植花木的土地,应该算改变土地用途,事先应该要经过国土部门审批。

  尹强青同时透露,国土部门刚刚对塘湾村的农田进行了清理,并造册登记为永久性保护农田。

  “领导知情”

  成了违法用地挡箭牌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宜潭乡塘湾村地处常宁市区西北部,距市区6公里,辖有14个村民小组,全村耕地面积1499亩,其中水田1092亩、人均农田只有0.9亩。去年该村曾经被评为全省文明村和全国文明村。

  几年前,常宁市专门派出了一支由政府官员组成的工作队进驻该村,对当地新农村建设进行指导,常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占时机为工作队队长。

  采访中,占时机向记者透露,这种租农田搞花木种植的项目是当地新农村建设的示范项目。

  “常宁市建设局局长和市广播局党委书记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志湘请到长沙、浏阳看了一下,他们认为这个项目很好,就把这个项目引进过来了。”对于这个项目缘何会落户塘湾村,占时机作了如上解释。

  对于村民的投诉,占时机认为,这是衡阳市工商局退休干部欧阳胜在“捣蛋”。

  “因为我没同意批地基给他兄弟建房子,所以欧阳胜才不满,开始‘捣蛋’,他再‘捣蛋’的话,我们将通过组织找他们单位。”占时机说。

  而对村民反映其曾威胁村民签租地协议的做法,占时机予以了否认。

  占时机同时向记者透露,塘湾村的这个租地项目原衡阳市委宣传部某官员和常宁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都到现场看过,对此都知情。

  但当记者向其询问这种改变土地用途的做法,是否经过了国土部门审批同意时,主抓此项工作的占时机又称“不清楚”。

  法治周末记者在常宁市采访后第二天,常宁市国土资源局已派人前往塘湾村进行调查。而此时塘湾村83亩农田早已经被挖掘机翻挖了一遍。

  记者发稿前,有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由于此项目是常宁市有关领导的招商引资项目,常宁市相关部门处理起来非常棘手。

  “严格依法处理又怕得罪相关领导,不依法处理又担心村民们再次投诉,常宁市相关部门现在是左右为难。”这位知情人士说。

  “高压线不带电”

  农田保护无震慑力

  人多地少是我国的基本国情,耕地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生命线”。

  为了更好地保护好基本农田,2012年2月22日,国土资源部下发《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地要及时划定基本农田。基本农田划定后,实行永久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改变或者占用。但是,农田保护这条高压线对一些地方领导似乎并没有起到震慑作用。

  “某些领导为了追求所谓的‘政绩工程’,往往会把农田保护这条‘不带电’的高压线置之脑后。”对于塘湾村近百亩农田未批先占遭损毁的现状,常宁市某官员如此分析。

  农田保护“高压线不带电”,点出了我国当下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软肋,业内人士对此深有感触。

  江苏省灌南县国土资源局王传元曾撰文说,对破坏基本农田违法行为,有些地方的主管部门感到棘手:处理轻了,无济于事;处理重了,有地方政府夹在中间,得罪人。有些地方则有不成文的规矩:对因公违法用地的干部原则上不处理或从轻处理,有的不但不影响升迁,反而还升得更快。尽管基本农田保护高压线听着吓人,却没见有几个干部真正倒在这条高压线上。

  王传元认为,导致基本农田保护高压线“电力不足”的原因有两方面:一是国土资源管理自身的原因,如现行法规不完善,对损害基本农田行为的处理,找不到对应的界定和处罚条款,至今仍未设立“破坏基本农田罪”和“非法批准征用基本农田罪”;执法力量薄弱,缺乏强制执行权等。二是外力支持不够。土地案件的办理离不开地方政府领导及公检法等部门的支持,但在现实中,一些地方领导态度暧昧,不仅对土地执法“不感冒”,还明里暗里支持违法用地,公检法等部门也以“业务太忙”为由,对联合执法能推就推。

  “农田保护高压线如果缺电,这条高压线只能挡君子,挡不住小人。这样只会导致一种结果,那就是基本农田流失的速度会越来越快。”王传元建议,土地问责必须动硬,对违法者决不能心慈手软,既要约谈一批人,更要查处一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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