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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酒后刀割好友脖子 辩称帮其“自杀”(图)

来源:检查日报2012年9月20日09:11【评论0条】字号:T|T

  “帮人自杀”不能免罪

  记者:在案还有没有其他证据,印证被告人所称帮被害人解脱的辩解?

  吴琼阁:目前无发现,小卖部老板能证实二人买酒的经过,同时该老板也是在4月12日醒来后看到大杂院内到处都是血迹,才顺着血迹的方向找到了被害人李某家,院内还有名邻居能证实当晚听到二人酒后吵架,但没听清内容,可以说当晚发生了什么只有屈京峰、李某知道,但二人都喝醉了。

  记者:即便所谓帮人自杀的辩解成立,是不是也不能为被告人开脱?

  吴琼阁:没错,我国刑法上没有帮人自杀的说法,以前也曾经有过类似帮久病亲人安乐死的案例,但是按照现行法律的规定都属于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并不能因为帮人自杀而从轻、减轻处罚,能轻罚的理由只能是自首、立功、谅解等这些法定情节。

  ■ 现场

  “我们没深仇大恨,就是酒后冲动”

  庭审一开始,被告人屈京峰显得不在状态,在法官核实其出生日期和暂住地时,也回忆不起来。当听审判长说被害人李某已不打算提起索赔后,他看着李某说,“不好意思,以前还老在一起”。

  屈京峰今年39岁,李某今年40岁,同为山东人,两人常互相走动。

  庭审时,当听完屈京峰陈述案发经过后,审判长讯问李某有何意见,他歪着头,情绪有些激动,对着屈京峰高声问:“是不是你拿刀砍我的,现在你说是帮我自杀?”“你当时喝醉了,什么都不知道!”屈京峰辩解。

  李某当庭表示,他当时也没想到警察能将此事按照刑事案件处理,“毕竟我的伤也好了,我们又没有深仇大恨,就是酒后冲动”,因此如今才愿意放弃民事赔偿,并希望法庭不要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

  闻此言,审判长又再三向李某核实是否对被告人表示谅解,得到肯定答复后,屈京峰说:“对不起,你不要钱我也过意不去,等出去挣到钱一定给你。”(记者张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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