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涉嫌酒后与朋友吵架,并用刀将对方脖子划出长达19厘米的伤口,在法庭上,被告人辩称是看对方太潦倒,帮助其自杀。昨日,大兴法院公开审理这起故意伤害案。
两人曾“称兄道弟”
昨日庭审开始前半小时,被害人李某就赶到法庭内,其脖子正前方的划伤痕迹清晰可见。李某称,他并没有提起附带民事赔偿本不用到庭,不过作为本案的被害人,当法庭通知他将要开庭时,他表示希望能到庭参加本案刑事部分的审理,以帮助法庭查明事实。
当被告人屈京峰身着号服、戴着手铐被法警带入法庭时,他别过头去不想看到被害人并闪避媒体镜头。
据二人称,他们各自都有家庭、孩子,年龄相仿,又同在团河农场附近租房拉建材打零工,因此经常走动,是称兄道弟、一起喝酒的好朋友。
根据检方指控,今年4月12日凌晨2时许,被告人屈京峰在大兴区团河农场附近的一个暂住地内,醉酒后与李某发生争吵,后持菜刀将李某左手臂、颈部等处砍伤,经法医鉴定为轻伤。李某报警后,民警将屈京峰传唤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