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24日讯 身为园区征拆组组长,竟授意拆迁户弄虚作假,骗取征拆补偿款,并索要、收受工作经费和好处费。今日,湘潭天易示范区的刘某因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被湘潭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今年53岁的刘某系湘潭县易俗河镇人,去年6月被抽调到湘潭天易示范区资源管理部征拆办工作,同年10月被任命为征拆三组组长,负责对易俗河镇水竹村大湖组的房屋进行征拆。
在与拆迁户郭某商讨房屋补偿协议的过程中,刘某为谋取私利,明知郭某不符合分户补偿的条件,仍授意郭某以“离婚后办假结婚证”的方式实现分户,致使天易示范区多付给郭某补偿款338016元,还给郭某划拨了102.6平方米的安置房基地,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
事后,郭某按照刘某事前的要求,为刘所在的征拆小组支付了19800元的工作经费,并送给刘某等人8条总价值5000元的软盒蓝芙蓉王烟。此外,刘某还利用职务之便,索要或收受拆迁户胡某、龙某、王某现金共计156000元,为他们谋取不正当利益。
■记者 刘晓波 通讯员 颜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