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许仁强 徐静)2月20日,安乡县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不寻常的离婚案。接到诉讼请求后,被告罗某经法院传唤未到庭,法院查证事实,依法判决原告骆某与被告罗某二人离婚。
出生于1984年的骆某,19岁时,经别人介绍认识了当时已40岁声称可以帮自己找工作的罗某,相识后罗某便将骆某带到珠海等地打工,逼迫其从事非法色情活动。经过3年相处后,由于长期在外无人关照,骆某渐渐对罗某产生了一定的心理依赖,而罗某也通过花言巧语和一些小恩小惠骗取了骆某的信任。2006年10月,年纪相差近20岁的二人在安乡县民政局登记结婚。骆某以为结婚后,对方会承担起家庭责任,并不会再要求自己从事非法活动,哪料到罗某恶习未改,彻底暴露出自己的诸多不良习惯,长期对骆某打骂,甚至要求其继续从事色情工作。2009年6月,骆某因无法忍受丈夫的种种行为,要求离婚。在得不到对方同意的情况下,害怕遭到报复,骆某离家出走,至今不敢回家。2011年10月,骆某终于拿起法律武器,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审判法官感叹道,这原本就是一桩不该有的婚姻,年纪相差悬殊,没有感情基础,没有信任和责任,充斥其间的只有谎言、利诱和伤害。如果骆某在受骗之初就积极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益,就不会尝到后面接踵而至的苦果。
分享到:
2月13日15时许,怀化通道独坡乡新丰村、骆团村发生严重火灾,500余人受灾[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