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3日讯(通讯员 谭华 记者 李军)10月31日,长期在宜章县梅田、麻田、浆水等乡镇一带称霸的“黑老大”欧青云,被宜章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5.5万元;其他15名涉黑案成员分别被判处18年至3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宜章县人欧青云,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陆续纠集欧显生、黄长红等人,逐步形成了有16名骨干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在宜章县梅 田、麻田、浆水等乡镇一带实施故意伤害、聚众斗殴等严重暴力犯罪活动。通过实施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插手矿山纠纷,涉足煤矿开采,大肆牟取 非法经济利益,聚敛钱财,称霸一方。截至案发时止,共实施犯罪12起,其中聚众斗殴犯罪3起;故意伤害犯罪2起,致2人轻伤;敲诈勒索犯罪4起,使用威 胁、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他人财物共计75.3万元;以暴力、威胁手段强卖矿山,强迫交易犯罪1起;非法买卖爆炸物犯罪1起,非法出卖炸药1000余公 斤、雷管1000余发;故意毁坏财物犯罪1起,被毁财物价值47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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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9日18时10分许,衡阳市衡山县长江镇霞流冲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 [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