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邻里建房起争执 既伤和气又伤财

  来源:岳阳新闻网

  岳阳新闻网9月15日讯 “千里稍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这首“让墙诗”描述的是一段关于六尺巷的历史佳话,它包含的是中华民族传统的谦和礼让精神。而当同样的历史故事在现代上演时,陈某与李某却因建房占道问题发生争执,大打出手。近日,临湘市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该起健康权纠纷案件。

  2016年4月5日,被告陈某在其新建房屋旁边搭建偏屋,因与原告李某家置换地基和预留出行通道时发生相邻关系纠纷。在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前,被告陈某开始砌墙。原告李某看到后出面阻止,并扳倒新砌墙砖,进而双方拉扯扭打致使李某受伤。李某的丈夫曹某见妻受伤,遂气急也上前动手扳墙,双方又发生拉扯,原告失势摔倒受伤,经鉴定伤情为轻微伤。

  法院审理认为,双方因相邻关系发生纠纷,应本着互谅互让之传统美德协商解决,或申请相关组织处理,但双方在处理过程中互相赌气、激化矛盾,以致发生争吵和肢体冲突,双方在事件的处理中均有过错,应负同等责任,依法判决由被告陈某向原告李某支付赔偿款6663.22元。

  法官后语:近年来,因相邻关系引发纠纷起诉到法院的案件呈上升趋势,类型也在不断创新。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本权意识越来越强,犯我“领地”者,虽小必争,邻里之间经常会因为一些琐事发生争执,动口又动手,最终造成一方身体健康受到伤害,另一方也要承担损害赔偿的双损局面。正确处理相邻关系,要秉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互谅互让,多一份和气,少一分怨气,共同推动和谐新社会的构建。

  (通讯员 周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