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围绕被告人是否具有故意杀人的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进行了激烈的辩论。

  “吴 兰主观上无杀人的故意,客观上无杀人的行为。因继母的身份备受社会诟病,所以舆论影响了案件本身。吴兰将冰冰转学至当地读书,接冰冰共同生活,加之其老公 和公婆均为其出具了谅解书,可见母子俩感情很好。”辩护人指出,“案发当时,吴兰试图抓住冰冰但没能抓住,其行为只能认定为过失。”

  “被告人通过咨询认为冰冰的存在是其生二胎的阻碍,与其小叔聊天内容也显示其一直在抱怨;案发当天吴兰曾带冰冰上天台,因有人在场未能实施犯罪,但嘱咐冰 冰放学后上天台玩;天台的围墙有1.5米,而冰冰只有1.21米,是基于被告人的帮助,冰冰才爬上天台围墙,且吴某亲眼目睹吴兰推冰冰坠楼;冰冰坠楼后, 吴兰冷静、从容地离开现场,坐电梯先回到家中然后才到一楼看情况。在公安机关第一次接触吴兰时,她表示一无所知。以上行为均反映吴兰实施犯罪有预谋、有计 划,其杀人的故意明显,杀人的行为客观存在。”李宗戈结合讯问情况,给辩护人以有力的回击。

  “整个庭审中,吴兰将拒不认罪当作救命稻 草,将家人的谅解当作逃避罪责的砝码。然而天网恢恢,目击证人的证言、视频资料等关键证据最终还事实以真相。只有真诚悔罪,才能让死者安息、家人慰藉,才 能得到法律的宽容、自我的救赎。”最后,李宗戈在发表公诉意见时这样说道。听到此话,吴兰泣不成声。

  (本报通讯员邹嗣娟 段晓龙 张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