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12月31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彭双林)据三湘风纪网消息:根据省委统一部署,今年7月至9月,省委巡视第一组对株洲市进行了巡视。10月22日,省委巡视第一组向株洲市四大家领导班子 集体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落实工作开展情况

  (一) 统一思想,提升认识。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市委召开专题常委会议,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央、省委主要领导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逐 条逐项领会把握巡视组反馈意见,专题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市委主要负责同志明确提出,巡视组来株洲开展巡视工作,既是对株洲市党风廉政建设的一次“整体把 脉”,也是对市级班子和全市干部队伍的一次“全面体检”。省委巡视组在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决不是空穴来风,客观中肯,全面深刻,完全符合株洲干部队伍 实际,要把省委巡视组的反馈意见作为一面“镜子”,诚恳接受、照单全收,认真改,坚决改,彻底改,不回避、不推脱、不遮掩,以坚定的决心、积极的态度、认 真的精神,真正把问题整改到位,把中央和省委的要求贯彻落实到位。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10月22日,巡视反馈会议结束后,市委立即召开“五人小组”会议,市委书记对落实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10月 26日,市委巡视联络办根据市委主要领导的工作要求,派员前往衡阳市学习巡视联络机构建设和巡视后问题整改落实的有关情况。在此基础上,市委成立巡视整改 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副书记担任组长,市纪委书记、常务副市长、市委秘书长、市委组织部长4名常委担任副组长,实行“整改落实工作周安排、旬汇报、重大事 项随时研究”的工作机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重点加强督导和检查,及时掌握整改工作动态和进展情况,协调推进整改工作落实。市委常委会召开专题会议,对 《整改方案》进行讨论,对巡视反馈涉及的问题,按常委分工的原则,由常委负责各自分管战线的整改任务。市委巡视联络办根据市委常委会决议,向整改任务牵头 责任市级领导发函,由责任领导再次确定相关任务,最后形成出台株洲市《整改方案》。根据《方案》整改具体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实行挂账销号、项目管理,确 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

  (三)落实责任,强化督导。对照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中3个方面的问题和10项主要内容,株洲市进一步进行了分解细化,确定了具体任务,按照“三 到位”的原则,确定整改责任的落实。即:领导责任到位,每一个具体整改任务明确一名市级领导作为牵头责任人,挂帅负责整改落实;部门责任到位,根据具体任 务涉及的范围,确定责任单位,具体抓好落实;配套整改措施到位,实行一问题一方案一班子工作机制,将具体问题的整改措施、整改时限一一落实。在此基础上, 市委3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加强调度,强化督导。市纪委、市委办、市委组织部等牵头单位不仅要抓好本部门的整改工作,还要担负起全市整 改落实的督导检查职责,通过明察暗访、跟踪问效、集中督查等方式,深入掌握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全力督导落实。

  (四)查究问责,标本兼治。坚持将纪律挺在前面,加大执纪问责力度,省委巡视组在株巡视期间交办信访22件,巡视结束交办280件,之后单独交 办4件,共交办信访件306件,其中重复件36件,无管辖权限及信访事项不明确16件,实际交办254件。市委巡视联络办对交办件认真核实分类,涉及10 个县市区和21个市直单位及企业,均逐一进行交办,现已全部办结并向省委巡视第一组书面回复。对巡视反馈意见中涉及违纪违法问题坚持深挖细查,做到问题不 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收兵。截至目前为止,在巡视问题整改过程及交办件核查过程中,发现违纪违法问题25件涉及35人,其中党纪政纪立案调查32人,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6起,刑事拘留3人。工作中,注重举一反三,以问题整改促工作规范。目前,已有25家单位针对整改任务,已经或正在出台制度规章73项, 以制度管事,按制度办事,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使问题整改的长期效应得到充分发挥。

  二、反馈意见中主要问题的整改情况

  省委巡视第一组向株洲市反馈意见中,指出株洲市主要存在3个方面10项问题,我们将这些问题细化分解为具体整改任务,涉及党风廉政建设、选人用人、作风建设三个方面。

  (一)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

  1、关于“两个责任”未完全落实到位的问题。一是压实党委主体责任做到“五个一”。 各级党组织认真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要求按照市委部署,突出(带头)抓好“五个一”,目前,由市委常委会班子成员、各县市区及市直单位“一把手”牵头抓 实的党风廉政建设具体工作达到130多件。二是抓好监督责任“十项制度”,即:反腐败协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涉腐线索集中排查和管理制度、纪律审查主办人 责任制制度、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制度、落实“两个责任”工作巡查制度、纪检监察诫勉谈话制度、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项目化管理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履责约 谈制度、“四风”问题及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制度和纪检监察干部内部监督制度。目前,市本级的十项制度已全部制定下发。三是加强落实“两个责任”巡查考核。一 方面开展“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专项巡查。对9个县市区、13个市直重点单位进行了专项巡查。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单位实施责任追究。目前,已问责 13起,处分(处理)32人,另一方面以项目化管理推进“两个责任”落实。今年,我们确定47个项目为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点工作项目,目前正部署 验收工作。四是全面开展对下级党委、纪委负责人约谈工作。市委书记与10各县市区党委书记进行了集中约谈,市纪委书记先后约谈了24名县市区、市直部门的 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

  2、关于配好配强纪检领导干部,聚焦主业,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问题。一是加大纪检监察干部选拔任用力度。配齐配强县市区纪委书记。 2015年8月份,9个县(市)区纪委书记全部调整到位, 截至11月,市直部门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基本到位,新任34名,转任15名。二是落实市直单位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市纪委出台了《关 于规范全市各级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分工和兼职的通知》(株纪发〔2015〕15号),明确要求县市区纪委书记只能分管纪检监察工作,市直单位纪检组长(纪 委书记)原则上不能分管单位的业务工作。三是加强对派驻机构的领导,强化履职能力。

  3、关于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工作力度不够的问题。一是截至11月,全市共立案636件,同比增长86.51%,其中县处级18件19人,同比 增长171.43%,结案502件,同比增长64.05%,处分492人,同比增长61.31%,移送司法机关39人,同比增长225%。二是市纪委自办 案件大幅增加,今年1—11月,市纪委自办案件19件,涉及20人,其中涉及处级干部18件19人,乡科级干部1件,同比增长171.43%,其中4人移 送司法机关。县处级干部立案数亦超过株洲市2005年以来历年立案数。

  4、关于反腐协调机制不完善的问题。一是进一步理顺反腐败协调工作机制。对全市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明确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为组 长,市公、检、法三家主要领导为副组长,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等13家单位有关领导为成员,确定了13名成员单位的联络员。二是及时传达贯彻中央纪委有关加 强反复协调机制建设的要求和精神。三是下发了《中共株洲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程》,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 处分处罚后情况通报和工资待遇处理工作的通知》,对前三年的工作情况组织开展专项清理,截至目前,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移送相关案件35件,市公安局移送68 件,市检察院拟移送1件,市审计局移送4件。

  5、关于部分项目建设不规范,未严格执行招投标程序的问题。2013年底《株洲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出台后,株洲市规范了政府投资项目的管 理,从项目的立项、可研、招投标、建设、竣工等各个环节均有严格的管理措施,杜绝了指定建设单位的情况发生,目前已经初步整改到位。一是联合发改、住建、 财政等相关部门建立招投标全流程监管体系,对各环节间可能存在的漏洞进行查堵。二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县市区分中心严格按照发改部门核准的招标方式、 招标范围和组织形式,组织各市场主体实施招投标工作。三是住建部门在核发施工许可证时,业主或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出具中标通知书,否则不予发证。四是与财政 部门对未履行招投标程序或政府采购程序的政府投资项目一律停止资金拨付。五是尽快建立以“一委一办一中心”为核心的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系。六是纪检 监察机关定期进行全面检查,对违规操作的项目进行全面整改,追查问责。

  6、关于全市土地管理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一是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土地资产经营管理工作的意见》、《株洲市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关 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储备管理的意见》等相关制度,健全完善了株洲市的监管机制,切实规范全市土地出让收支管理。二是严格依法依规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不再新办 融资土地证,未抵押的融资土地证不再办理土地抵押手续。三是严格执行相关文件制度。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土地资产经营管理工作的 意见》,对市土地管理委员会会前资料准备、土地招拍挂前期准备等相关工作做了详细规定,招商方案不得约定土地出让价格,不得约定溢价返还等相关事宜,确保 信息获取渠道的公开透明。四是组织开展违法用地清查专项行动。全市共发现违法用地81宗,总面积约为823.145亩,其中耕地约为281.679亩,其 中自行纠正8宗,立案 87宗,结案73宗,收取罚没款233.5109万元,没收建筑物约为45.58万平方米,拆除建筑物面积29.97万平方米,复耕土地面积74.09 亩。

  7、关于国有投资公司监管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出台了株洲市《关于完善政府投资公司投融资事项管理的意见》和《株洲市企业专职国有产权代表管理办 法》,加强对国有投资平台公司监管。二是12月3日,市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并通过了8家政府平台公司改革重组实施方案,方案就8家公司的定位、责、权、利 进行了明确,目前市国资委正在依据新的文件规定修改各平台公司章程,进一步规范平台公司依法依规经营。三是比照省里做法,由市人社局负责牵头制定《株洲市 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意见》,报经省优化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审核后组织实施,目前《意见》正在制定中,待省里批复意见出台后,市 国资委将修改完善《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和《监管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改进考核方式,强化薪酬管理。

  8、关于有些重大项目调研、规划和论证不充分,存在赶进度不按规定操作的问题。一是成立株洲市投融资决策委员会。今年以来,共召开了6次会议, 研究了30余项重大项目事项。二是出台一系列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及配套文件。2013年市政府以株政发[2013]14号文件出台了《株洲市政府投资管 理办法(试行)》,今年以来,以《株洲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试行)》文件为总纲,围绕项目事前、事中和事后各个环节的具体工作,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 政府投资管理的补充意见》、《株洲市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法》、《株洲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株洲市行政审批中介机构服务管理办法》、《株洲市 政府投资公司经营性投资管理办法》、《株洲市政府投资项目责任追究办法》等六个规范性文件,重点解决目前政府投资管理中的一些突出问题。目前,相关市直部 门根据《株洲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试行)》和《若干意见》,结合各部门具体职能,正在制定详细的操作细则。下一步,株洲市将严把项目决策关、审批关、管理 关,严格政府投资计划管理,严格推行实施项目后评价制度,确保项目建设的规范化和法制化。

  9、关于少数领导干部安排亲友经商办企业、谋取利益的问题。一是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监督,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和 国家公职人员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参与企业集资或收受企业利益的相关规定。二是对领导干部利用自己的职务影响,安排亲属谋取利益行为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 并按规定要求责令其迅速退出。三是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对1名党员领导干部以子女名义在民营公司持股获利问题进行党纪立案调查,目前,此案已移送检察机 关调查处理。

  (二)选人用人方面的问题

  10、关于存在超职数配备干部、超权限设置机构及机构升格、单位人员超编、干部吃空饷的问题。一是按照“消超”计划,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完成消 化任务。即按照省委组织部的要求,超配的副处级以上领导职数,2016年9月底前要消化到位;超配的处级以上非领导职数和科级领导职数,2017年9月底 前要基本消化到位;超配的乡科级非领导职数,按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改革措施要求,逐步整改到位。二是暂时保留云龙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机构设置,不 再配备新的党工委、管委会领导干部,实行只出不进,逐步超配人员消化到位。三是2017年底党政群机关行政绝对超编全部消化。对于无法通过自然减员完成消 超任务的部分事业单位绝对超编,将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通过人员分流调整等方式逐步消化。四是建立监督检查制约机制,加强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 工资发放情况的监督检查,设立了举报电话0731-28681523和举报邮箱2506161743@qq.com。

  11、关于选人用人上存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等问题。一是进一步严明组织人事纪律。严格执行中组部《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 见》(中组发〔2014〕3号)的规定,严厉整治领导干部跑官要官问题,对领导干部说情打招呼干预干部选拔任用的,要坚决抵制、严肃查处;凡是跑官要官 的,一律记录在案,进入领导干部电子廉政档案和特别监督档案,情节严重的,一律免职。二是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 2014年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等文件的宣传教育,加强反面警示教育力度,让干部切实增强抵制不正之风的自觉性。三是进一步加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步 伐,从源头上遏制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进一步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改进民主推荐办法,把尊重民意和不简单以票取人辩证统一起来。进一步扩大选人视野, 拓宽选人用人方式。进一步完善干部任前公示信息审核制度,改进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工作,加强评议结果运用。推行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制度,完善 “带病提拔”倒查机制,促使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履行好选人用人把关责任。

  12、关于执行选人用人相关政策规定不够严格,干部交流缺乏系统性,填报个人有关事项不准确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等组织人事法规,对有关组织干部人事政策进行梳理,将政策规定的“硬杠 杠”整理汇编成册,确保领导干部熟悉知晓干部人事政策,严格履行干部任用程序和相关规定,研究讨论干部任用时,严格执行回避、“一把手”末位表态等制度。 二是严格执行报经省委组织部审核批准的政府机构改革干部人事政策,做好政府机构改革的干部人事工作的解释说明工作,协调做好解决待遇的相关政策落实到位, 打消干部的思想顾虑。三是对《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中明确必须交流和应当交流的,分批次完成任职交流。严格执行回避性交流、培养性交流、结构性交流 相关规定。四是畅通举报渠道,对没有严格履行干部任用程序和相关规定,研究讨论干部任用时没有严格执行回避、“一把手”末位表态等制度;对新录用的公务 员、选调生、选拔生,在试用期内就提拔使用;对事业编制干部转岗任职既不报批、也不备案,直接提拔任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违规任职坚 决纠正。五是大力宣传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加大个人有关事项填报指导力度,做好2015年度集中报告工作。巡视反馈意见后,株洲市提拔重用市管干部30 人,全部按照要求进行了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及组织审核。

  (三)作风建设方面的问题

  13、关于开会、发文仍然较多,注重抓工作落实不够问题。严格按照湘办〔2014〕13号和株办发〔2013〕1号文件要求,以“立行立改,长 期坚持”为准则,严格执行秘书长联席会议统筹安排会议活动制度、联系副秘书长审核把关制度、会议活动审核制度、不合格公文退文制度、上会文件前置审核制 度,从严控制各类会议,从严控制各类文件。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市委、市政府发文数量较往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25%和10%。

  14、关于办公用房超标整改没有完全到位的问题。一是7月29日,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清房工作,制定整改方案;二是市清房办按照有关规 定,重新计算核定各单位标准面积,确定是否超标,并向单位公布;三是市政府督查室和市清房办于12月5日召开重点单位整改落实布置会议,要求12月31日 前限期整改到位;四是12月8日,市清房办再次向有关单位发出限期整改通知,明确具体整改要求。截至目前,全市市直单位共腾退办公用房面积 19866.62㎡,办公室449间,交钥匙291片;整体腾空办公用房6处,面积16427㎡。四是市清房办将会同“两办”督查室于近期开展一次专项督 查,对重点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对未在限期内整改到位、措施不力的单位进行问责。

  15、关于少数行政部门利用监管权力要求民营企业招投标,向企业索拿卡要,通过“中介”设卡,变相摊派收费,领导干部违规参与项目评审论证等损 害经济发展环境问题。一是严格进行自查。对市本级2014年至今的400余个招标核准文件进行清理。按照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民营或非国有控股企业自建办 公生产用房可以不招标项目一律核准为可以不招标。二是在全市范围开展“为企业排忧解困跟踪服务月”活动。组织26家单位对15家重点企业和项目进行跟踪走 访,将60多项市级行政审批权限下放到县市区或园区,在园区实行园区企业行政审批事项园区全程代办。三是在全市开展清理规范与行政审批相关联的中介机构专 项行动。精简优化前置中介服务。株洲市建设投资项目审批事项由过去32项减少到17项,前置中介服务由过去30项减少到16项。四是完善专家评审制度,评 委一律从专家库中抽取,非专家库人员参加评审的,一律不得领取评审费。五是加大对“索拿卡要”等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的查处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16、关于少数地方和单位存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不自觉、不严格,甚至顶风违纪的问题。一是紧盯重要节点。在元旦、春节、国庆等重要节日,组织开 展对“四风”问题的明察暗访,先后派出检查暗访组1068个(次),对3270个机关企(事)业单位、1323家酒店宾馆、1348家休闲会所和农家乐进 行了明察暗访,查处“四风”方面的问题387件。二是整治重点问题。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重点整治党员、国家公职人员打牌赌博、违规使用公车、违规 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和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今年来,共查处上述方面典型问题84起,处理84人,给予纪律处分30人。三是及时 通报典型。建立明察暗访24小时快报机制,加大点名道姓通报力度,及时编发《株洲党风廉政建设》专刊,介绍全市党风廉政建设信息、动态,通报纠“四风”查 办的典型问题。今年以来,已编发通报25期,曝光“四风”问题 32起,给予89名党员干部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对16名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四是加强制度建设。围绕解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四风”突出问 题,着力查找制度漏洞,按照管用、务实、有效原则,全市各级建立健全了反对“四风”方面的制度47项。

  17、关于少数领导干部不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问题。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党员干部违规收送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12月1日,召开全市 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专项行动启动以来,全市共有117家单位122564名党员干部(其中厅级干部38人、县处级干部1698人、科级及以下干部 120828人)递交了拒收红包礼金承诺书, 12月1日—24日,全市已收到上交红包礼金123笔114.295万元。活动仍在开展中,市委将加大督办力度。

  18、关于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根据省政府统一部署,株洲市已于今年11月底正式启动公车改革工作,目前已形成6个配套方案(讨论稿),第一批公车改革工作拟于明年4月前完成,公车改革后,所保留公车将统一标识,建立全市统一台账,从根本上完善公车管理监督。

  19、关于环境污染治理力度不够,清水塘工业区环境污染问题还非常突出,对湘江和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很严重的问题。2012年,株洲市正式启动了 清水塘搬迁改造。编制了《株洲市清水塘生态新城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株洲市清水塘老工业区整体搬迁改造实施方案》,2014年3月,清水塘老工业区 正式纳入全国老工业搬迁改造试点地区。2015年7月株洲市成立株洲市清水塘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工作协调指挥部,全面协调领导清水塘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工作。 11月积极争取省政府下达了《关于支持清水塘老工业区整体搬迁改造的通知》,全力支持清水塘老工业区搬迁改造。目前,清水塘搬迁改造正按照“总体规划,分 步实施;突出重点,先小后大,先易后难;产业转型,绿色搬迁”的总体思路,按照家毫省长“一年初见成效,三年大见成效”的进度要求有序推进。到2018 年,基本完成清水塘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到2020年将清水塘老工业区打造成为“两型社会的示范,产业转型的样板,生态新城的典型”。

  20、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规定有差距的问题。一是制定了《坚决纠正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损害涉农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炎 陵县住建局危改工作进行全市通报,责令其对2014年农户档案进行全面清理,对出现错误的危改户档案全部重新制作,更正网络信息平台数据。二是督促审计部 门尽快完成审计工作,对于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下大力气进行整改。督促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对2014年农村危房改造开展核查工作同时,进一步核实2015 年农村危房改造农户名单,对于违规纳入的农户,坚决做到发现一户、清除一户、公告一户。三是实行住建、民政、残联等部门联动,共同参与农村危房改造农户身 份认定,实现数据的无缝对接。四是督促各县市区强化、健全质量安全监管制度,从选址、设计、原材料、施工作业、竣工验收等环节着手,全过程加强质量安全和 指导监督。

  21、关于征地拆迁中存在没有按标准及时足额发放拆迁补偿款,没有按政策落实好被征地农民的社保政策,市区拆迁安置房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开 展了自清自查,认真做好群众反映的线索排查工作。今年涉及征地拆迁补偿款未到位的群众投诉共4条,现均已足额补偿到位。二是督促炎陵县追缴高速公路社保资 金欠款问题,让剩余失地农民及时参保。资金到位后将督促社保部门办理参保手续。三是全面完成“2015民生100计划”,完成安置房建设8202套,其中 续建5760套,新建 2442套。从2015年3月1日全市全面推行商品房安置,目前推广顺利。

  三、下一步打算

  目前,株洲市的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与省委巡视组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必须持续狠抓,久久为功,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取信于民。

  (一)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确保件件有着落。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视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 整改成果;对省委巡视组提供的具体线索,查清查实,绝不遗漏;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继续抓好专项整治,以专项整 治为载体促进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二)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各级党委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 责;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各级纪委要在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积极协助党委抓 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聚焦中心任务,敢于担当,勇于负责,对在整改中弄虚作假的严肃追责,发现个人违纪违法的,作为线索作进一步排查,切实履行好 党内监督职责。

  (三)着力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结合全面深化改革和“三严三实”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加快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加快完善株洲市惩治和预防腐败制度体系,推动制度化、法治化建设。

  (四)强化督促检查,严明党的纪律。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 强督促检查,加大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力度,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真正做到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

  电 话:0731—28680164

  通信地址:中共株洲市委巡视联络办

  邮 编:41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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