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12月31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彭双林)据三湘风纪网消息:2015年7月至9月,省委巡视第六组对湘潭市进行了巡视。10月20日,省委巡视组向湘潭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市委把整改主体责任紧紧扛在肩上、牢牢抓在手中,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巡视整改任务落实。

  一是立行立改,迅速部署。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市委书记陈三新随即召集五人小组会议,安排布置巡视整改工作;市委于10月28日召开常委会 议,专题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审议通过了《关于省委巡视第六组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提出了整改工作思路、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和整改任务。11月6 日,市委召开全市巡视整改动员大会,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把巡视整改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大政治任务,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扎实的举措、最有力的 保障抓好整改落实,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向全市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答卷。

  二是以上率下,带头整改。市委成立了由市委书记陈三新任组长,其他市委常委为成员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市巡视整改工作, 成立专门班子抓整改。市委书记陈三新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整改工作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督办,并带头抓实5个问题的整改。市委副 书记、市长胡伟林和其他常委同志以及市级有关领导,均按照工作分工各负其责、带头整改。

  三是严明责任,狠抓落实。市委把反馈意见涉及到的4大方面17个问题以及5条建议,细化分解成54个问题点和26个具体问题,每个问题整改都明 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目标要求,各责任领导又牵头组织责任单位研究制定专项整改方案,层层传导压力,级级落实责任。将整改工作纳入主要负责 人述责述廉内容,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纳入县市区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内容,有力有序有效推动整改落实。

  四是加强督查,强化问责。市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3次召开调度会,听取责任领导、责任单位的情况汇报,及时掌握整改工作进度。采 取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强化跟踪问效,督促各部门各单位绷紧整改之弦,加快推进整改落实。建立健全整改台账制度和问题销号制度,实行表格化、清单式 管理,做到整改一件、销号一件,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市委明确要求,对在整改中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或顶着不办、拖着不改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 尤其是“一把手”的责任。

  二、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执行政治纪律方面的问题

  1。关于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形势的判断和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感、使 命感和紧迫感。部署开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学习宣讲活动,扎紧党纪党规“笼子”。二是认 真贯彻落实《中共湖南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湖南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制定并落实《中共 湘潭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以及《湘潭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5+1”责任清单》,全市108家单位 参照制定了责任清单。三是通过专题报告、检查考核、述责述廉、约谈督导、责任追究等手段倒逼主体责任落实。市委常委和市级主管领导分别带队,对县市区和市 直单位落实“两个责任”进行了“双百分制”年度考核。市委书记陈三新带头在全市领导干部大会上述责述廉,全市110名党政“一把手”在本地本单位述责述 廉,近1300名县处级以上干部接受了述责述廉测评。今年以来,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78名领导干部(其中县处级12人)进行责任追究,其中包括28 名“一把手”,给予党政纪处分12人,问责和组织处理66人。

  2。关于纪委监督责任有缺失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巩固深化“三转”,从思想认识、责任担当、办法措施上紧跟中央部署,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注重抓早抓小,把纪律和规矩挺在 前面。二是聚焦主责主业,制定了县级纪检机关内设机构调整指导口径,批复并完成了5个县市区纪委内设机构改革,并相应增加了纪检监察力量。三是对县市区和 市直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实行单独考核,从制度上解决纪检干部不敢担当的问题。7名纪检干部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力被追责。四是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保持正 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今年全市立案732件733人,同比增长70%;给予党政纪处分720人(含县处级22人),其中轻处分的454人,占63.1%;重 处分的266人,占36.9%。严重违纪涉嫌违法被移送司法机关的30人。

  3。关于领导违规干扰纪委办案、纪委执纪不严的问题

  一是严明审查纪律,严禁以案谋私和跑风漏气,严禁压案不查、瞒案不报,严禁办关系案、人情案。严格落实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双报告”制度,查处 腐败案件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按规定向上级纪委报告,做到从严执纪。二是规范内部管理,制定纪律审查流程管理和风险防控制度,对问题线索实行统一管 理、分类处置,所有市管干部的问题线索必须经集体排查,再进入处置程序。完善《涉案财物统一管理办法》等制度,加强涉案款物管理。三是强化依法行政、依规 执纪意识,组织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学习《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 例》,围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开展“六个反思”研讨,进一步强化纪检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使命意识。四是出台《湘潭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暂行办 法》,对纪检干部严格教育、严格监督、严格管理,今年有5名纪检监察干部因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受到党纪处分。

  4。关于部分单位纪检机构应设不设、纪检负责人应配不配的问题

  加大干部调配力度,配齐了2家政府投资平台公司纪委书记,结合市政府机构改革,对7个市直单位派驻了纪检组并配备纪检组长。针对13个市直单位 未设立纪检机构、14个单位空缺纪检组长或纪委书记的问题,根据省纪委的统一部署,积极推进派驻机构改革,拟按单独派驻、归口派驻两种形式实现全覆盖,并 统一名称、统一管理。

  5。关于因玩忽职守、疏于监管造成非法集资严重,大量群众不断上访的问题

  一是加强打击非法集资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处理涉众型经济问题协调领导小组,先后召开4次联席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同时建立了对投资类企业 异常行为监测机制。二是开展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整改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共破获非法集资案件3起,抓获涉案逃犯2人。今年以来,全市共立案18起, 移交起诉27起,破案20起。三是严肃查处参与非法集资以及对非法集资行为玩忽职守、疏于监管的党员干部9名。

  6。关于园区“政策乱定、土地乱批、机构乱设、人员乱进、钱物乱发”的问题

  一是加强对园区的领导,突出抓好对园区科学发展的研究,制定完善《湘潭市园区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加快编制《湘潭市园 区“十三五”发展规划》,加大改革创新力度,使园区发展更加符合经济规律,更加反映人民意愿。二是全面清理园区自行制定的国土、规划、建设、财政、招投标 方面的政策性规定,清理园区自行制定的文件117个,废止49件,宣布失效53件,保留1件,修改14件。三是责成各园区对擅自设立的机构一律撤销,目前 已撤销擅自设立的内部机构27个。加强对园区机构编制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将园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四是规范园区工资收入,对部分园区违 规发放的补助、福利等进行了清退。

  7。关于“三重一大”决策机制不够健全风险大的问题

  一是市委制定出台了《关于“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先后组织开展了2次专项检查,各级各部门将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意识普遍增强。三是对违反“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有关规定的,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党政纪责任。

  (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

  8。关于土地管理相当混乱的问题

  一是对2015年土地例行督察发现的203个(件)问题,逐条分析、深查根源,制定整改方案,目前已整改到位133个,主要涉及耕地保护、农用 地转用、土地征收、土地供应、土地登记和土地抵押融资等8个方面;正在整改的问题70个,主要涉及闲置土地处置不到位、违法违规占地等4个方面。二是在全 市范围内集中开展闲置土地清理处置专项行动。今年以来,市本级初步清理闲置土地15宗,面积1677.18亩,均为毛地出让征拆未到位、规划调整、高压线 路未迁移、道路未拉通等政府方面的原因不具备开工条件造成闲置二年以上的,已处置10宗,正在处置5宗。三是规范土地管理,全面规范土地政策,坚决废止与 国家政策不符的文件,严格规范土地出让收支管理、统一全市工业用地和经营性用地供应、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健全节约集约考核评价体系、加强土地批后全程监 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开始逐步规范,实现了土地供应、储备、开发、交易、收支、价格等六个方面的集中统一。

  9。关于招投标领域乱象丛生的问题

  一是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严格执行招投标法律法规,清理、废除园区自行制定的不符合国家和省里相关招投标政策的文件3个,建立健全招 投标制度,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监管的通知》和《关于市本级投资城建项目投资建设管理规定》,重点抓好招投标审查备案、招投标过程、代 理机构监管、中标后跟踪监督四个环节。二是开展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清查发现违规招标事项57项,已责令相关单位自查自纠、限期整改,并 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今后所有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必须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实现场外无交易。三是严肃查处工程招投标和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违纪违规问题5 起。

  10。关于资产处置、资金管理混乱无章的问题

  一是加强资产管理制度建设。在落实国家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湘潭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 法》等一系列政策文件。二是加大资产管理落实力度。严格按照政策文件要求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管理和处置;对市本级、县市区、园区、乡镇1515家 单位、225.34万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进行全面清理整改。三是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加强监督指导,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制度,严把国有资产 “申报、审核、评估、收入、财务、监督”关口。加强对国有资产处置的监督,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及时纠正违规行为,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四是加强园区 财政监管,规范财政预算支出,在严格执行现有的城区财政体制管理的基础上,制定出台《关于印发湘潭市进一步夯实基础财政财务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了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乡村财政财务工作精细化和财政部门内部控制工作科学化管理。

  11。关于司法腐败比较严重的问题

  一是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坚持从严治警,进一步加强政法系统各级领导班子的建设和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加大干部交流轮岗力度。严格落实党风廉 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一岗双责”。以我市发生的干警违法违纪案件为反面典型,在全市政法系统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二是坚决落实各项司法改 革举措。推进审务、检务、警务公开,常态化、规范化。以公开促公平、保公正。聘请了65名案件评查员,深化案件评查。通过评查和讲评,教育引导监督干警公 正执法。三是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成立确保司法机关依法 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工作领导小组,制订《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结合湘潭实际,细化了领导干部违规干预 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的10种情形,明确工作报告的程序等要求。四是严肃查处司法领域的腐败案件。今年,全市共立案查处司法系统违纪违法案件42件58 人。坚决纠正湘乡市原广电局长王河东受贿案和湘潭县人民医院谭显芳等三人受贿案中存在的问题,市检察院已决定撤销原处理决定,重新启动法律程序,并依法对 4名涉案人员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12。关于基层“苍蝇式”腐败问题突出的问题

  一是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大力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按照村不低于10%、社区不低于5%的比例,倒排确定了135个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和 10个软弱涣散社区党组织,安排83名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联点整顿。加强分类指导,提升整顿实效,专题培训了60名村(社区)干部,选优配强了12名村支 部书记。二是切实加强惠农涉农资金监管。开展了整治损害涉农利益行为专项活动、涉农资金专项整治,各级各部门自查自纠发现问题325个,目前已整改问题 203个,处理涉案人员38人。针对暂未整改到位的122个问题,下发了《惠农涉农资金问题交办函》,限期整改到位。同时正在着手建立健全制度,起草制定 了《全市农民权益维护与农民负担监管责任追究办法》《湘潭市本级农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三是严肃查处基层“苍蝇式”腐败问题。立案查处了 湘潭经开区响水乡雅爱村支部书记朱小波、湘乡市东山办事处东山村支部书记潘卫平、村主任谭学志等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朱小波、潘卫平等人被开除党籍,并移 送司法机关处理。今年全市立案查处科级及以下基层工作人员“四风”和腐败问题605人,占立案总数的96.6%。

  (三)作风建设方面的问题

  13。关于侵害群众利益现象相当严重的问题

  一是认真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深化县级“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着力解决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通知》,扎实开展“三严三 实”专题教育,对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开展全面排查、专项整治。二是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及时解决群众利益诉求,维护群众合法 权益。开展信访信息录入“百日会战”活动,群众信访信息及时录入系统。在全市范围集中开展市领导督办赴省进京上访及重大信访问题化解活动,对排查摸底出的 22个问题由市级领导重点督办。修订完善接访、办信、复查复核、群众工作等规章制度,全面规范信访业务工作流程,杜绝对信访问题处置不当现象。对中央、省 交办的未能如期办结或进度缓慢的信访事项,以及重大突出信访事项和疑难信访事项,实行提级督办制度,由市级领导调度督办。三是以办理巡视交办信访件为重 点,严肃查处党员干部侵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省委巡视第六组在湘潭巡视期间,向市纪委交办的违纪违规类信访举报278件,已办结268件,办结率 96.4%,转党政纪立案56件117人(其中巡视后新立案的31件64人),给予批评教育或组织处理的31件47人,移送司法机关22人,公开通报典型 案例9起。

  14。关于“四风”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

  一是不折不扣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九项规定,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制定出台《深化“四风”整治和巩固拓展活动成果工作方案》 《关于扎实推进整治“四风”和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常态化长效化的实施意见》《关于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持续推进教育实践活动后续整改工作的通知》等文 件,逐步形成作风建设长期抓、经常抓的机制。重点对公车私用、公款吃喝送礼、公职人员打牌赌博、机关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问 题进行专项整治。二是继去年在全省率先出台并执行《关于惩治三十种“为官不为”行为的规定》的基础上,今年又结合实际,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为官不 为”惩治工作的实施方案》,持之以恒地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和庸懒散拖等现象。今年全市查处“为官不为”问题124起,处理172人,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 103人。三是创新监督检查方式,严查顶风违纪行为。紧盯重要时间节点,通过节前发信号、严明纪律要求,节中抓检查、紧盯违纪问题,节后严问责、公开通报 曝光,对“四风”问题始终坚持短促突击、露头就打、落地就抓。注重发挥财政、审计、税务、工商、公安等职能部门监管作用,综合运用明察暗访、交叉检查、抽 查回访和“点穴”式专项检查等多种方式,不断拧紧作风建设的发条。今年全市累计派出534个检查组,抽调人员3496人次,开展明查暗访72次,共核查违 反作风建设规定问题线索247起,处理250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70人。

  (四)选人用人方面的问题

  15。关于选人用人风气有待端正的问题

  一是强化政策法规学习宣传,认真组织学习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学习纳入党校的必修课程,纳入 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干部任职资格考试和组工业务知识考试的重要方面,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讲规矩、重程序、 守纪律。二是强化正确用人导向,贯彻好干部标准,坚持用“定力强、顾大局、能吃苦、敢担当、操守好”的干部,对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业绩突出的干部旗帜鲜 明地支持、肯定和鼓励。在政府机构改革过程中,市委在职数极为稀缺的情况下,提拔重用了12名长期在艰苦岗位、基层一线工作且实绩突出的干部,营造了老实 人不吃亏、干实事受重用的良好氛围。三是强化干部选用监督。坚持“三个必核”,即核实职数和编制;核查干部档案,凡年龄、党龄、工龄造假,学历和个人经历 不清晰,或有明显违规的干部,坚决不用,并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对提拔和重用的干部,除按规定做好考察外,对其个人重大事项报告,都要逐项核查。今年以 来,对6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不实的领导干部给予了处理。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近亲属、身边工作人员提拔任用事前向上级组织部门报告制度,落实干部选拔任用责任 追究制度和干部“带病提拔”等问题倒查机制,深入整治违反干部任用标准和程序、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买官卖官、拉票贿选、档案造假等问题,严肃查处违反 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着力优化选人用人环境。

  16。关于“三超两乱”整治不力和违规进人比较普遍的问题

  一是继续下大力气抓好“三超两乱”问题专项治理,积极消化超职数配备的干部。今年8月以来,累计消化超配的处级领导职数45人,消化处级非领导 职数87人(含暂时单列的超配数)。以县以下实行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为契机,引导超配的干部退出现任职务,转而享受相当职级待遇;以政府机构改革为契机, 按照腾出岗位数与涉改单位需消化职数大体相当的原则,采取“改任上一层次非领导职务或解决上一层次非领导职务生活待遇、提前退休”等办法,鼓励干部腾出职 位。在市政府机构改革中,我市在县处级领导职数核减80余名的情况下,没有因机构改革新增1名超职数配备干部。二是严格控制机构设置,印发《湘潭市控编减 编工作方案》,确保本届政府内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严格控制编制增量,到今年7月,全市事业机构减少67个,其中市本级减少6个。严格控制新进人员,超 编单位“只出不进”,满编单位“先出后进”,空编单位从严控制。三是实行公务员和事业编制实名制管理,严格公务员录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严把破格提 拔条件,坚决防止和杜绝违规进人现象。四是坚决彻底地整治“吃空饷”问题。组织各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本单位人员工资发放情况进行公示,目前基本整改 到位。

  17。关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构成不合要求的问题

  一是建立健全代表候选人建议人选摸底调查机制,建立代表资源库,增加基层一线工人、农民、专业技术人员比重。二是严把人大代表的素质关和结构 关,切实加强对代表候选人考察、审查工作,对政治素质、思想品行、遵纪守法、履职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认真核查代表候选人身份,严禁党政干部、企业老 板挤占工人、农民和专业技术人员代表名额。三是严把政协委员入口关,严格按照中央、省、市有关要求,细化量化政协委员条件和标准,严格程序,切实把代表性 强、议政水平高、德才兼备、群众公认的优秀人士吸收到委员队伍中来。四是认真汲取衡阳破坏选举案的深刻教训,严肃换届选举工作纪律,加强全过程监督,强化 责任追究,坚决查处选举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依法追究破坏选举行为的法律责任。

  三、下一阶段整改措施

  巡视整改虽已取得阶段性成果,更重要的任务还在后面。市委坚持常抓不懈,继续深入整改,务求取得实效。一是进一步压实“两个责任”。紧紧扭住全 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不放,推动各级党委(党组)承担组织领导之责、学习教育之责、明规挺纪之责、以上率下之责,自觉做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 者、推动者和执行者,推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好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持续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责任的落实保障整改的推进。二是进 一步巩固整改成果。认真组织巡视整改“回头看”,及时查漏补缺,巩固阶段性成果,确保已整改到位的问题不反弹、不回潮,对整改没有到位的、整改效果不明显 的、人民群众不满意的,坚决“回炉补火”,直到达到整改目标为止。对需要持续整改的内容,坚持盯紧目标、不降标准、加大力度,继续按照时间节点和整改要求 有序稳步推进。三是进一步强化督促检查。把督促检查作为整改落实的关键抓手,持续加压驱动,扎实推动整改。继续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专项督查等措施, 及时掌握了解整改落实推进情况,确保问题整改到哪里、督促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始终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作风建设的规定精神, 深入学习和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始终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切实把纪律要求和规矩意识贯穿于整改落实全过 程。四是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在抓好具体问题整改的同时,深入查找问题根源病灶,强化治本理念和举措,推动各项整改从治标向治本 转变。紧密结合全面深化改革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针对薄弱环节和制度漏洞,加快体制机制创新,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着力构建管长远、治根本的制度体系, 建立健全整改落实长效机制,从根本上防止问题的发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反映。联系方式:0731-58583027,邮寄地址:湘潭市双拥中路1号市委大楼1420室,邮政编码:41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