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修改规划也获批,相邻开发商欲告住建局

  怡康苑、华鑫广场两个项目,紧挨着同在L地块,本该是和睦相处的友好邻居,但是怡康苑的工程项目经理夏中秋却在筹划,将华鑫广场和安化县住建局告上法庭。

  夏中秋告诉记者,在L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方案中的总平面图上,华鑫广场本设计有一块地面中心花园。

  而11月16日,记者见到华鑫广场并未按照夏中秋所说的,按照L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方案施工,本该建地面中心花园的区域,已经砌成2层高的商铺。夏中秋表示,这将严重影响怡康苑的销售和业主的居住环境。

  11月20日,记者在安化县住建局规划办了解到,华鑫广场于今年6月份改变了规划设计方案,中心花园实际将建成一个两层商铺楼顶的中心花园。

  夏中秋表示,华鑫广场修改规划设计方案,自己并不知情。他说:“我作为规划地段内的利害关系人,华鑫没来找过我,规划审批部门也没有征求过我的意见。这是违法行为。”

  记者查询《城乡规划法》,其中规定:经批准后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确需修改的,组织编制机关应当采用多种方式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必要时应当组织听证;报批材料中应当附具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意见及处理结果。

  而记者在安化县住建局规划办查阅华鑫广场的规划设计方案报批材料中,并未见到夏中秋等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及处理结果等内容。(三湘都市报 记者 戴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