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小贩还打伤另一名执法人员的左眼,因此被判妨碍公务获刑六个月
羊城晚报讯 记者黄晓晴、通讯员刘忆红报道:高明荷城街头,他摆开摊档卖臭豆腐;城管要没收他的工具,他一时情急,将滚烫的热油泼到城管的身上……20日,高明法院公布,小贩夏某因暴力抗拒执法,被该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六个月有期徒刑。
夏某是湖南岳阳人,今年44岁,拖家带口在高明荷城街道生活。夜晚摆摊卖臭豆腐是他赚取生活开支的主要途径。今年1月3日深夜23时30分左右,他依然在荷城街道文华路文华市场内打理着摊档,等待着客人上门。
当晚,高明区环境运输与城市综合管理局的几位执法人员来到文华市场开展无证乱摆卖整治执法行动,他们看到了夏某以及他飘着臭味冒着油烟的摊档,发现夏某占道经营,于是,他们准备上前询问夏某是否具有营业执照。
夏某见身穿制服的执法人员朝自己走来,便推着小车急忙逃走。但是,见夏某想要逃避检查,其中一名许姓执法人员大声喝止并立即追了上去,旁边一位 黄姓执法人员也一同追了过去。许、黄几人最终追上了夏某,发现其是无证经营,准备扣押其工具。谁知,夏某一时情急,突然将用以炸臭豆腐的热油泼向许姓执法 人员,将其烫伤,之后,他又一拳过去,打中黄姓执法人员的左眼致其受伤。随后,夏某被警方控制,并于1月9日被刑拘。经法医鉴定,许、黄二人的伤构成轻微 伤。
高明法院经审理认为,夏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其行为构成了妨害公务罪,故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