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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警方抓毒犯摆乌龙 16岁湘籍高中生被拉进警车(图)

A-A+2014年8月14日14:36羊城晚报评论

 小帅家教严格,在学校成绩优秀

  羊城晚报讯 记者符吉茂摄影报道:16岁湖南籍的高中生小帅在东莞遭遇了一件蹊跷事:本月11日,其在东莞石龙镇被警方当做“吸毒犯”带回派出所询问两小时。经过验尿后,小帅被“无罪释放”。小帅的父母亲认为,警方的做法侮辱了儿子的人格尊严,并给儿子留下“心理阴影”。13日,东莞石龙公安分局相关负责人回复称,民警是在执行公务,涉事民警已经向当事人道歉。

  当事人:

  抓捕时未出示证件

  小帅在湖南衡阳一中学读高二。几乎每年暑假,他都会来莞与父母相聚。昨日,小帅在讲述事件经过时,身体颤抖仍觉后怕。

  11日下午3时许,小帅和朋友约好,准备去石龙体育馆游泳。他搭乘公交,在石龙家乐福下车。下车后,其准备步行到对面和同学汇合。

  这时,一辆警车刚好停在路边挡住他的去路。“当时我就退回来,准备走到有斑马线的地方过马路。”小帅说,随后,两位穿着警服的民警从警车上面下来,喊道:“站住,不要动!”

  小帅询问何事,并要求民警出示警官证。但民警不由分说,将小帅强行带上警车。“他们没出示证件,我当时以为他们是骗子。”小帅觉得莫名其妙,在上警车时,他用力拉住车门不肯上车,但民警还是将他强行拉进警车,小帅的脖子因此受伤。上车之后,民警告知抓小帅的原因是怀疑他吸毒。

  家属:

  人格尊严被侮辱

  小帅被带回石龙兴龙派出所询问,并做了尿检,尿检结果显示阴性。小帅在派出所待了两个小时左右,后来,他主动提出是否可以离开派出所,民警说:“没事了,你可以走了”。

  小帅回到家后,其母亲阳女士看到了儿子脖子上的伤痕。再三逼问下,儿子才说出真相。“当时我很气愤,但是因为当天我要上晚班,没有去找警察理论。”阳女士说,她得知这个消息后,简直不敢相信。因为她平时对儿子家教很严,而儿子在学校的成绩也很优秀。

  “难道我的小孩长得瘦就说他吸毒吗?”阳女士说,第二天上午,其带着儿子到兴龙派出所理论,要求涉事民警当面向儿子道歉。“抓走我儿子的两个民警没有道歉,而是找了另外一个民警向我们道歉。”阳女士说,他觉得这样的道歉并不真诚,因此,她当天打电话向东莞市公安局投诉。约20分钟过后,一位自称是涉事民警的人打来电话,向阳女士及小帅道歉。

  小帅的父母亲认为,石龙警方在抓捕过程中未出示证件,在执法程序上违规。警方的做法侮辱了儿子的人格尊严,并给儿子留下“心理阴影”。他希望通过媒体曝光警方的这次行为,让警方日后执法更文明、规范。

  警方:

  涉事民警已道歉

  对于此事,石龙公安分局相关负责人解释称,巡逻人员当时在执行公务,当事人看到警车后,有逃跑的迹象,民警随后将当事人带回派出所调查。由始至终,警方的办事程序是合法合规的。事后,涉事民警也向当事人道歉,并感谢当事人对公安机关工作的配合。该负责人称,在执法过程中,民警并未出示证件可能是个疏忽,“当时我们的民警看到他逃跑,所以没有及时出示警官证”。

  律师说法

  公安做法合法正当

  东莞巿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王一飞律师认为,针对目前毒品犯罪的发展态势,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为了侦破案件,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他的住处或者公安机关进行讯问。而且在本案中,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也仅为两小时,并未超过12小时,因此,公安机关的做法完全是合法正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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